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认定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

A.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

B.下位法以参照方式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主体的范围

C.下位法限制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

D.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规定:“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常见情形有:

1)下位法缩小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

2)下位法限制或者剥夺上位法规定的权利,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

3)下位法扩大行政主体或其职权范围;

4)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

5)下位法以参照、准用等方式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或者义务主体的范围、性质或者条件;

6)下位法增设或者限缩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适用条件;

7)下位法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8)下位法改变上位法已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性质;

9)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种类和方式,以及增设或者限缩其适用条件;

10)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文件设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违反上位法的行政许可条件;其他相抵触的情形。”由规定可知,本题四个选项中的情形均可认定为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

2.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甲、乙用假币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A.持有、使用假币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持有、使用假币罪。

A项:《刑法》第172条规定了持有、使用假币罪,该罪中的“使用”,是指将假币当做真货币使用的行为,甲乙使用假币支付修车款的行为,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A项正确。

BCD三项:诈骗罪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诈骗的行为已经包含在使用假币罪的行为中,不再单独评价为诈骗罪,因此在甲乙二人被识破使用假币后开车逃跑并致使丙摔成重伤时,也不转化为抢劫罪。甲乙获得财物并不是因为对财物使用了暴力,也不成立抢夺罪。因此,三项的说法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对复杂、重大等案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合议庭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时间应是如下哪个阶段?()

A.合议庭开庭审理之前
B.合议庭开庭审理之后进行评议之前
C.合议庭开庭审理并经评议之后
D.合议庭开庭审理之前,院长认为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时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或者决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特定的时期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A.对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
B.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被告人
C.对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
D.对被决定给予假释的罪犯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事项的规定问题。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给予假释的罪犯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或者假释考验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于决定给予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或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不能进行上述限制;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不能进行社区矫正。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A:周某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
B:吴某在实施抢劫行为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将其杀害
C:郑某交通肇事后,感觉到被害人被拖挂在车底,但为了尽快逃离现场,拖行被害人300余米,导致被害人死亡
D:王某按计划深夜埋伏在仇人周某出没处,将其杀害后为转移警方注意力,声称周某已被其绑架,向其家人勒索财物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详解:在抢劫罪中,若行为人在事前就已经谋划好要先将被抢劫人杀害,再劫夺其财物或者在抢劫的过程中由于暴力实施过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那么该死亡结果应当包含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如果行为人是在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后,为了杀人灭口而将被害人杀害,这时候杀人的故意是独立于抢劫的故意而产生的,杀人行为不包括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A选项周某是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其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包括在抢劫罪必需的暴力手段之中,因此周某实施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B项中吴某实施的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为了防止被害人报案而将其杀人灭口。因此,吴某有两个犯罪故意,也有两个犯罪行为,因此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C项中,郑某交通肇事后为了尽快逃离现场,在明知被害人拖挂在车底的情况下仍然将被害人拖行300多米,放任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应当构成间接的故意杀人罪。D项中王某的杀人行为才是其真正的目的。杀人后声称的绑架只是为了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并非其真实意图。因此本题除A选项外,其余选项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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