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历年真题(2020-08-26)

发布时间:2020-08-2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的客观题考试还有两个月左右,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真题练习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关,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个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

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

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

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

【答案】D

【考点】法的效力

2.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

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

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

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

【答案】B

【考点】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效力低于《刑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

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

D.是学理解释

【答案】C

【考点】法律解释

4.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

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

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

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答案】B

【考点】法与道德

5.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答案】A

【考点】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历年真题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并同时举枪向丙射击,甲击中了青铜兽,其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乙没有击中任何目标。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的行为另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B:甲教唆乙杀死隐藏在草丛中的丙,乙开枪射击,但由于乙射术不精,实际上只是打死了丙饲养的马(价值7万元)。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甲、乙打死丙饲养的马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C: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乙误解了甲教唆的内容,走私了淫秽物品。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乙两人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乙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D:甲以为乙已满14周岁,便指使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事实上乙不到13周岁,并实施了杀人行为。根据刑法原理,在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教唆犯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选项A:甲、乙在故意杀害丙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对击中珍贵文物所持的是过失心态,因此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由于甲只有一个行为,因此属于想象竞合。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损毁文物罪择一重罪处罚。选项B:甲、乙共谋杀害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乙对杀死马所持心态为过失,而过失毁坏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在各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因此甲、乙只能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乙单独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选项D:甲主观上认为乙已满14周岁,即甲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是D。

材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材料二: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摘自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问题:
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谈谈在社会生活中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屡次发生,而守法成本高,正当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并且受到侵犯后难以得到有效救济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和解决措施。

答案:
解析:
一、在现实生活中,违法成本低指的是违法行为没有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而变成事实上的合法行为;或者只被追究较轻的法律责任,导致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与惩罚或补偿之间不相当。这导致违反法律的人在高获益低违法成本的情况下,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甚至变本加厉。而在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的违法行为意味着另一方主体的权益因之受到侵害。在违法行为没有被追究应予追究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受到侵犯的正当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这使得守法一方的主体在法律关系中因为遵守法律而造成自身权益减损,也就是所谓的“守法成本高”。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这种现象普遍出现,就会导致法律的权威丧失,导致国家治理效率低下,甚至出现社会失序、人心涣散。
二、这种现象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我国传统法治淡薄,人们守法意识不强等。从国家治理和公权力运行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出现时:
(1)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规定不完善。这可能表现为法律存在规制空白或法律规定不合理;也可能表现为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或表现为立法中所立法的处罚力度弱,达不到惩戒的效果。
(2)法律实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机关没有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存在失职和渎职行为。这有的是因为执法体制自身存在问题,不同层级和部门的事权和职能不明确,执法力量配置不合理,或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完善,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有的是因为行政机关没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没有做到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这一部分问题出现是因为存在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存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存在执法腐败现象。
(3)在适用法律环节,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例如在审判中托人情、找关系、打招呼、批条子、请客送礼,说的是可能存在着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一种情况是司法人员和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甚至某种中介组织进行私下接触、交往,出现司法腐败、徇私枉法。另一种情况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影响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公正行使。
(4)从执政者的角度来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如果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理念,使人们认为违法的成本低而守法的成本高。
三、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任务有着现实针对性,对改变这一现象,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有纲举目张的作用。因此,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应当做到:
(1)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例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又如完善执法程序,对执法范围、幅度进行细化等,再如通过修宪设立“监察委员会”和《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就是从立法上进行制度完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保证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等。
(2)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也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责范围,规定了审判权、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原则。因此应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
(3)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同时,也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惩治执法腐败。
(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坚持依法执政。

在一起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甲不服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乙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缺乏罪证,经要求,自诉人未能提出补充证据。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哪些处理?
A.说服自诉人撤诉
B.裁定驳回自诉
C.对甲和乙进行调解
D.中止诉讼

答案:A,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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