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知识产权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三国企业均向中国出口某化工产品,2010年中国生产同类化工产品的企业认为进口的这一化工产品价格过低,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申请。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B.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甲乙丙三国企业

C.商务部可要求甲乙丙三国企业作出价格承诺,否则不能进口

D.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即可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C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九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一)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二)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据此可知,并非一律累积评估。

2.甲国人柯里在甲国出版的小说流传到乙国后出现了利用其作品的情形,柯里认为侵犯了其版权,并诉诸乙国法院。尽管甲乙两国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但依甲国法,此种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另外,甲国法要求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获得保护。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柯里须履行甲国法要求的手续才能在乙国得到版权保护

B.乙国法院可不受理该案,因作品来源国的法律不认为该行为是侵权

C.如该小说在甲国因宗教原因被封杀,乙国仍可予以保护

D.依国民待遇原则,乙国只能给予该作品与甲国相同水平的版权保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版权独立性原则,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著作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选项C正确)。

例如,在保护水平上,不能因为作品来源国的保护水平低,其他成员国就降低对有关作品的保护水平(选项D错误,即使给予相同水平的保护,也不是依国民待遇原则)。

在手续上,如一成员国的版权法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得到保护,有关作者在其他成员国要求版权保护时,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其也履行手续(选项A错误)。

在是否构成侵权上,来源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但在另一成员国以相同的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则后一国不能因在来源国不视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侵权诉讼(选项B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某县水利局以泰强公司在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活动为由没收其采石机械2台、运输汽车3辆。该公司不服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复议。某市水利局维持某县水利局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回答下列1~3题:

关于本案行政赔偿请求时效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赔偿请求时效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
B: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
C:行政赔偿请求时效为2年,自该公司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
D: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2年,自该公司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答案:A,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据此,复议加重损害案件,原机关、复议机关各自对各自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某市水利局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某县水利局的行为,故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复议加重损害的案件,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原机关,也可以是复议机关,也可以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故C、D项正确。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A、B项正确。一审庭审已经结束,此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一审法院已经无法进行开庭审理,自然就无法对此请求作出判决,故排除C项。《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二审中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不得作出判决。故排除D项。


《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根据该款“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的表述,A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据此,B项正确、D项错误。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故A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据此,B、C、D项均应选。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该条中的“赔偿范围”应理解为赔偿项目,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故本题应选B、C、D。是否给予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确定,没有协商、调解的余地,故排除A项。

对于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启动的再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作出原审生效判决的法院,如果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应当提交本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再审
B:作出原审生效判决法院的院长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可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决定再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对省内任何一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实存在错误的,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D:省内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该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要进行提审,此时,省高院必须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A,B,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A和B项都是错在再审决定的主体上,主体应为审判委员会,院长是不能决定再审的。因为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所以只要是上级法院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张一因盖房结婚,向同村王大、刘三各借钱 10万元,承诺婚后归还。后房屋完工,婚事已办,张一 绝口不提还钱。王大向张一要钱不成,与刘三协商,将 自己的10万元债权以8万元转给刘三。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王大向张一要钱,则王大、刘三的诉讼时效均中断
B.王大向张一要钱,则王大的诉讼时效中断
C.王大的债权转让后,刘三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 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中断
D.王大的债权转让后,刘三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 让通知到达张一之日起中断

答案:B,D
解析:
。王大向张一主张权利,构成王大的诉讼时 效中断;而刘三与王大并未构成连带债权人,所以其诉 讼时效不受王大主张的影响,因而B项正确;《诉讼时 效规定》第19条规定,偾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 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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