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

A.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

B.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时收下被告赠送的5斤土豆

C.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案

D.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内容为:“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本题ABD项分别对应第三、一、四点,当选,虽然C项也违反法官职业道德,但不属于“五个严禁”之列,不选。

2.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②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①正确、②不正确

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①正确、②不正确

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①正确、②不正确

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②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①正确、②不正确

【答案】BD

【解析】

A项考查公证员和检察官。《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①不正确。《检察官法》第10条:“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二)年满二十三岁……”②正确,故A项错误。

B项考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2条:“律师在承办受托业务时,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风险,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①正确。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而不是根据情况来决定,②不正确,故B项正确。

C项考查检察制度。采用“三权分立”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多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刑事诉讼,①正确。②是对我国检察制度的阐述,表达正确,故C项错误。

D项考查法官。《法官法》第16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①正确。第23条:“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②不正确,故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夜,身材高大的甲男一直尾随一瘦弱女子乙,乙担心自己受到严重的侵害,就将自己的钱包(内有现金2万余元)扔在地上继续往前走。男子捡起了钱包之后,仍追了上去,打了乙两耳光。经查,乙被打成轻微伤。问:该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A.抢劫罪
B.侵占罪
C.故意伤害罪
D.无罪
答案:B
解析:
整个过程中该男子并没有实施足以压制女子反抗的暴力行为,单纯的尾随行为,也不能直接评价为抢劫罪成立要件的暴力“胁迫”,从题干中也看不出该男子有非法占有女子财物的主观目的,故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对该男子的行为只能评价为侵占脱离占有物,应当成立侵占罪(该罪的成立要求为1万元以上),至于事后的殴打行为由于仅够成轻微伤,则无法构成犯罪。整个过程中,该男子占有财物与后来的暴力行为是两个独立的没有联系的行为,不能将其视为一个抢劫行为。

下列情形中,哪些不可以适用假释?()

A: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2年,适用假释对其居住的小区有较大影响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累犯
C:因绑架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执行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假释。详解:《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因此A选项情形不可以适用假释,当选。只要是累犯就不可以适用假释,没有刑度上的限制,因此B选项不可以适用假释,当选。C选项情形也不可以适用假释,当选。D选项情形虽然不满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要求,但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因此D选项可以适用假释,不应选。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BC。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故A项称“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正确。只要存在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比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文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比如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5个宪法修正案。故A项“只有一个书面文件”的说法错误。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年大宪章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尽管只有开始的数句、中间三条条文以及结束语仍然有效,其余条文都已被废除)。总之,B项正确。法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C项错误。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规定国家最重要最根本问题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均属于宪法。从这个意义理解的宪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没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没有。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对此意义上的宪法的分类。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故其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D项错误。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C: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A,B,C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A项错误。乙作为合伙企业,事实上无法是劳务的提供者。B项错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OC项错误。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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