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侵权责任。

AB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题中丙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丁撞伤,应由其所在机关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ABC都错。

D项:根据题干中信息可知,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而非全部责任,故此项错误。

2.甲饲养的一只狗在乙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丙饲养的一只狗,行人丁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甲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B.如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C.如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D.此属意外事件,甲、乙、丙均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答案】ACD

【解析】

AC项考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该规定,AC项错误。

B项考查物件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规定,如施工人能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故此项正确。

D项考查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不是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的,本题中的动物侵权与地面施工造成的侵权并非意外事件,故此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 )。

A.行政受益权
B.行政参与权
C.行政强制权
D.行政请求权
E.行政决定权
答案:A,B,D
解析:
知识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1)行政参与权。(2)行政受益权。(3)行政请求权。选项C、E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内容。

张某为自己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李某与张某交恶,在深夜将张某的房屋烧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
B: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不能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
C: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D: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代位求偿权。详解:《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可知,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故A选项正确,当选。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可知,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可以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是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BC选项错误,不当选。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效力待定。

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答案:A
解析:
【考点】民事证据的分类【详解】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证据。间接证据是通过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也被称为案件的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所谓本证,是对主张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反证是对该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在理解前述分类时要注意,原始证据不等于直接证据,传来证据也不等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既有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传来证据同样如此。故A项说法正确,应选。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为传来证据,并非一定属于间接证据,故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证与反证的划分并非按照原被告的身份为根据,原告提出的证据有可能是反证,被告提出的证据也有可能是本证,故B项说法错误,不应选。间接证据应当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能证明待证事实,其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D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陷阱】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并非是相对应的关系,直接证据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间接证据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反之亦成立。所以千万不能简单地将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划等号。另外,原告、被告与本证、反证亦并非是相对应的关系,原告所提出的证据有可能是本证,也有可能是反证;被告所提出的证据有可能是反证,也有可能是本证,因此,不能将原告、被告与本证、反证直接划等号。

下列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但不一定要同时投产使用
B.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C.在建设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经审查合格后,才可以纳入建设计划
D.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只有在自身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严格检查并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答案:B,C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制度是我国首创的,建设项目的投产使用的前提是环境保护设施也巳竣工验收。故本题应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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