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卷一)历年真题(2020-10-16)

发布时间:2020-10-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卷一)的历年真题,快来了解一下吧!

1.马某购买了幸福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为了修建高铁需要对幸福小区予以拆迁,区政府依法及时给予马某补偿金,这体现了哪项基本原则?

A.高效便民

B.程序正当

C.诚实守信

D.权责一致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难度】★★

【答案】C

【解析】高效便民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并尽可能方便行政相对人。高效便民原则具体有两个子原则,一是行政效率,二是便利当事人。本题并没有体现高效便民原则。A项错误,不当选。

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正当程序,推进行政公开,实现公众参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与实现。程序正当原则具体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三个子原则。本题并没有体现程序正当原则。B项错误,不当选。

诚实守信原则包含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信息真实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造成了相对人的损失。有考生看到“拆迁”“补偿”即认为应当选择权责一致原则,应仔细审题。本题中,马某的房屋被征收所获得的补偿,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补偿,体现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C项正确,当选。

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是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要求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本题中,行政机关因修建高铁而对小区予以拆迁是合法行为,并非违法行为,没有体现权责统一原则。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真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厂是某市建筑装潢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2007年1月某市建筑装潢公司经批准与甲厂脱离隶属关系。2007年4月,行政机关下达文件批准某市建筑装潢公司的申请,将甲厂并入另一家集体企业乙厂。对此行为,下列何者有权向法院起诉?

A:甲厂
B:乙厂
C:甲厂法定代表人
D:乙厂法定代表人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详解】根据《行诉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甲厂作为集体企业,被行政机关合并进入另一家集体企业,则甲厂、甲厂的法定代表人都有权提起诉讼。故A、C正确。同理,乙厂作为集体企业,被强令要求兼并甲厂,因此乙厂、乙厂的法定代表人都有权向法院起诉。故正确答案为ABCD。

王某看到朋友李某骑辆新摩托车,对李某说:“让我骑一下,载着你兜风。”李某答应。王某骑到某商场门前,让李某下车看看商场有没有停车的地方,将李某骗下车。李某刚下车,没走几步,王某便将摩托车迅速骑走。王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无因管理,无罪
答案:B
解析:
B项正确,在王某骑走摩托车之前,李某仍在占有摩托车。而王某将他人占有之物变为自己所有构成盗窃罪。C项错误,王某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是将自己占有的他人之物变为自己所有,摩托车在被王某骑走之前,一直被李某占有。A项错误,王某也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诈骗罪要以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维持认识错误,而基于认识错误对方处分了财物,但本题中李某并没有因为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给王某。D项错误,王某更不构成无因管理了,王某并不是在为李某管理财物,提供服务。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际贸易术语FOB【详解】FOB(FreeonBoard)术语中,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其他责任、费用也都由买方负担,包括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以及办理货物入境手续和费用。甲公司作为卖方,不需要支付运费。所以A选项错误。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术语要求卖方将货物装到船上,增加了卖方装运港义务,风险也在货物装船后转移。所以B选项错误。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2)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a)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b)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C)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d)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3)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货物不符合同,卖方就无须按上一款(a)项至(d)项负有此种不符合同的责任。所以,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C选项正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1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或要求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卖方的义务应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第42条规定:(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所以,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也要对乙公司承担责任,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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