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C

【考点】审理阻碍的事由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本题中,刑事拘留和欠款纠纷没有关系,不是诉讼中止和诉讼终止的事由,ABD均错误,且本案已经在审理过程中,故应当继续审理次案。

2.贾某在路边将马某打倒在地,劫取其财物。离开时贾某为报复马某之前的反抗,往其胸口轻踢了一脚,不料造成马某心脏骤停死亡。设定贾某对马某的死亡具有过失,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贾某踢马某一脚,是抢劫行为的延续,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B.贾某踢马某一脚,成立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C.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应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C

【考点】抢劫罪

【解析】贾某实施了两个行为,第一个是抢劫行为,第二个是伤害行为,且之所以实施伤害行为,是因为贾某为了报复,而非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更不是为了“压制对方反抗”。因此,两个行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应独立评价,成立抢劫罪(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因此,C是正确的,A、B、D均为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法律意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法律意识相对稳定,具有一定连续性
B.法律意识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的发展
C.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
D.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的内容。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属于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初级阶段,而法律思想则属于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理性认识的产物,一般以著作、论文等方式呈现出来。C选项错误。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请列举出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根据民法及合同法的相关原理,结合题目中交代的案情,就可以很容易的分析出本案中包含的各个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雷击起火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因此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251条第l款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前提是承揽人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工作成果。题中由于失火服装已经被烧毁,乙服装公司是元法向甲演出公司交付其定制的全部服装,因此依法不能请求加工费。
   4.《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据此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也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

陈某从事个体仓储业务当年,2012年3月,陈某在某省A市甲区新建丁两座大仓库·为了便于承揽仓储业务,陈某将其个体经营的两座大型仓库挂靠在乙储运公司名下,以其名义对外承揽仓储业务。2012年6月15日,丙贸易公司将其400辆摩托车存放在这两座大型仓库中,2012年6月23日,一场意外火灾致使4o0辆摩托车被烧毁,就损赔偿一事,丙贸易公司与乙储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丙贸易公司诉至甲区法院·要求陈某与乙储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100万元,而乙储运公司赔偿300万元。判决作出后,乙储运公司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要求改判自己与陈某各赔偿200万元,并提出丙贸易公司尚拖欠20万元的仓储费,请求A市中级法院责令丙贸易公司支付。A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改判陈某与乙储运公司各赔偿丙贸易公司200万元。陈某以生效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请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乙储运公司在二审中要求丙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仓储费20万元一事,下列关于A市中级法院处理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储运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判
D.直接告知储运公司另行起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乙储运公司在二审中要求丙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仓储费20万元属于原审被告在二审中提出的反诉,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与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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