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2)

发布时间:2020-10-2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

【答案】A

【考点】保险合同的生效

【解析】《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李某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无关。张某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张某索赔。A项正确,B、C、D项错误。

2.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A、B、C选项考查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其也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甲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A、B项错误,C项正确。

D选项考查量刑情结。《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甲存在自首情节,可以(而非“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抑郁症。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成立了一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收入来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成立单位犯罪
C.不成立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D.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来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
参见《刑法》第20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特殊行业外,劳动者需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该年龄为( )。

A. 13周岁
B. 15周岁
C. 16周岁
D. 18周岁
答案:C
解析:
《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
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57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所以,A、D两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因为王某不同意,所以,B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C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应选。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作为一种约束力,法的效力仅仅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勿为”模式
B.法的约束力只针对人们的行为
C.法的效力往往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来实现
D.法的效力所约束的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法的效力
讲解:A项错误,法的效力可以同时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勿为”和“应为”模式, 比如命令性法律规则的效力就是以“应为”模式来表现的。
B项正确,因为法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故其约束力也只针对外在的行为。
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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