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A.文义解释

B.整体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答案】AB

【考点】合同的解释

【解析】A项:文义解释是指依据条文词语的通常含义对合同条文进行解释。将“癸未年九月二十日”换算为公元二○○三年十月十五日,即属于文义解释,A项正确。

B项:整体解释又称体系解释,是指将条文放在整个合同中,联系上下文对有争议的条款、词句进行解释,而不拘泥于只言片语。题中将“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一起考虑确定还款期限,就是整体解释的体现,B项正确。

CD项:目的解释是指对合同进行解释时,应当考虑当事人的缔约合同的目的,当合同使用的文字或某个条款可以作两种解释时,应采用最适合合同目的的解释。习惯解释是指结合当事人交易的背景、交易习惯来理解有歧义的条文,本题中没有运用这两种解释方法,不选。

2.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答案】ABC

【考点】社会保险制度

【解析】A选项,《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选项正确。

B选项,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B选项正确。

C选项,《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C选项正确。

D选项,《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据此可知,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不能直接由遗属继承,其遗属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D选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事项中可以成为公证对象的是哪些?( )

A.甲请求公证员公证其于2005年10月1日借给乙1万元,乙予以否认,甲就此向法院起诉乙,目前尚未审结
B.王某于2007年12月15日8时45分在医院死亡
C.熊某设立的一份自书遗嘱
D.丙公司的公司章程
答案:B,C,D
解析:
公证对象是没有争议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甲借给乙1万元这一行为尚存争议,未获法院确认,不能成为公证对象。王某死亡的事实具有法律意义,可能引发继承、债的转移等法律后果,可以成为公证对象。熊某设立的自书遗嘱、丙公司的公司章程均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亦可成为公证对象。

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张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
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
答案:A,C,D
解析:
(原答案为ACD,正确答案应为CD)。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协议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故选项A中李某、D中肖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者减发失业救济金。”因此,A、C、D中用人单位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的行为不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A选项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正确的。

甲以为乙独居,欲人户抢劫,敲门后出来一人,甲一看对方是个彪形大汉(丙),便想放弃,连忙说:“对不起,敲错门了”,但丙感觉甲形迹可疑便将其拉到屋内问其真实身份,甲说出其真实意图后,丙将甲打成轻伤。对丙的行为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假想防卫
B.防卫不适时
C.防卫过当
D.特殊防卫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防卫不适时。甲的侵害行为尚未开始,属于犯罪预备阶段,丙对其进行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情形的一种。

甲公司与乙订立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作为专利权人的乙将其专利技术许可该公司使用,合同同时注明了该专利的有效期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专利使用费后,乙向甲公司提供专利文件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甲公司保证实施专利的一切技术设备、资金等。在合同履行中,乙的专利权被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签订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无效
B:如果该专利使用费不返还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乙需向甲公司返还专利使用费
C:甲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乙如果是恶意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则乙需要赔偿甲公司的相关损失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没有符合以上所列情况的。所以,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故A、B、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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