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2020-10-11)

发布时间:2020-10-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答案】C

【解析】A选项考查《法经》。《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一篇,A项正确。

B选项考查《魏律》。《魏律》共18篇,《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B项正确。

C选项考查《晋律》。《晋律》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而非"名例律"(《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故C错误。

D选项考查《永徽律疏》。《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故D项说法正确。

2.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本题甲乙之间的《协议》实际为委托合同,即甲委托乙代其办理购买房屋的事宜。因此C项错误。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因此乙为有权处分,而非无权处分,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D项错误。

今天的试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髙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2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答案: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8条、第51条,《行诉若干解释》第36条、第37条、第49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中的撤诉。《行诉若干解释》第36条规定,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本题中,国土局撤销处罚决定后,又作出同样的处罚,这一处罚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所以,应该重新起诉。第36条中所讲的申请再审也不适用于高某,因而应选B项。C项的错误在于原来的撤诉申请已被准许,不存在可被撤销的理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
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命令性规则。选项B正确。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强行性规则。选项C错误。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体性原则是直接指涉及实体法问题(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等)的原则。程序性原则是直接指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实体性原则。选项D错误。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该条文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甲和乙同为A市B区胜利小区的业主,两人向来不和,甲一直想找机会教训乙。一天晚上,甲把乙堵到小区的一个角落,对乙一顿拳打脚踢,致使乙胳膊严重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将甲拘留,并经检察机关批准后将其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经过检察机关调解甲和乙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并且甲已于调解的当天全部向乙支付完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求追究甲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并决定开庭审理。此时,乙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

A:不予受理,告知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应当受理,并且可以在审理中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必须制作调解书
C:不予受理,但是乙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D:应当受理,并且必须在审理中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按乙自行撤诉处理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预审、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承担费用?( )

A.丙10岁时因为要上国际小学,每年需要学费3万元,生活费2万元
B.丙12岁时因甲照顾不周患病,花去医疗费10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600元
C.丙14岁时因为在中学学校与同学打架,需要赔偿受害同学2000元医疗费用
D.丙15岁时破格被清华大学录取,当年需要学费12000元和生活费1000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依《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题中,A涉及的是丙上国际小学,已经超出合理要求,不应当支持:B项中的抚养费虽然是因为甲照顾不周导致的,但属于合理情形;C中虽然涉及校园侵权,但是属于父母的教育范围之内,且甲虽然有抚养权,但乙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并未因为离婚而消灭,因此乙作为法定代理人仍应当承担责任;D项中属于合理费用。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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