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公司债券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公司债券,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债券。

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债券是公司以借贷方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具有利率固定、风险较小、易于吸引投资者的优点。

2)公司债券是一种要式证券,需记载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3)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自由流通转让、质押和继承。

4)公司债券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2)根据公司债券能否转换成股权为标准,可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上是给债权人一种选择权,当债权清偿期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收回本息,也可以选择抵缴认股款而取得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我国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3)有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有担保公司债券优先于公司的其他债权人而受偿。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发行债券的程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作出决议或决定。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提出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3)经主管部门核准。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

4)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

5)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核准后应予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担保情况;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6)认购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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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直接改判被告人无期徒刑
B: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D:判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B
解析: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定居在北京的中国公民张某和定居在纽约的中国公民王某因为一份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我国法院。关于本案中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中的时效问题适用法院地法
B.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时效问题所适用的法律
C.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话可以适用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D.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话可以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大家一定注意,诉讼时效并不适用法院地法。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第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和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一致,本案是借款合同,本案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规则其实就是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选项B正确。如A项所述,根据《法律适用法》第7条的规定,既然本案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规则跟着合同走,当然可以选择啦。选项C正确。如A项所述,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合同法律适用规则中没有选择的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或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项表述“可以”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正确。选型D正确。如A项所述,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合同法律适用规则中没有选择的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或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D项表述“可以”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的法律正确。

王某与吴某是同学关系。2010年2月王某因结婚需购买住房向吴某借款20000元,口头约定年底归还。后无力偿还借款。吴某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7日诉诸法院。2月28日开庭时,王某辩称此前已还了10000元借款,但未向法庭提供证据。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庭电子邮件通知双方决定于2012年3月8日就该案进行宣判。王某因事无法走开,委托其妻子到庭代为签收判决书。宣判之日,王某妻子发现判决王某败诉,并没对10000万还款事实予以认定,当即表示不认可判决结果,并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审判人员、书记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了送达情况并签名。关于本案的送达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留置送达

B.构成直接送达

C.构成委托送达

D.构成电子送达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31 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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