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模拟试题(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好多小伙伴都已经在积极备考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宪法》的模拟试题,需要了解的就来看看吧!

1.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选举法》在2010年3月14日进行了修改,所以也是考核热点。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其中(四)是修订变化内容,但本题法条没有考核这个变化。

2.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乡镇人大主席的相关规定。

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选项C错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2010年8月12日前向乙交付月饼若干。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合同不能履行,则甲得解除合同
B.若甲公司在农历2010年8月12日之前明确向乙商场表示不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
C.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甲只能如期交付60%的月饼。则乙得解除合同
D.若甲公司迟延至8月15日尚未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问题。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迟延交货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天,其开车故意将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参考《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甲隐瞒了其所购别墅内曾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事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转卖给乙;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他人以市场价出售的别墅,购买了甲的别墅。几个月后乙获悉实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须在得知实情后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合同
B、如合同被撤销,甲须赔偿乙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当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
C、如合同被撤销,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主张撤销时别墅价格与此前订立合同时别墅价格的差价损失
D、合同撤销后乙须向甲支付合同撤销前别墅的使用费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据此可知,乙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自其知道实情之日起计算。

选项B.C.D正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可知,如合同被撤销,有过错的甲须赔偿乙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当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和差价损失,乙须向甲支付合同撤销前别墅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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