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模拟题精选(8)

发布时间:2020-08-2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有在复习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考的选择题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合伙成立一家餐馆,甲用其一辆运输车出资,后来由于甲父病重住院,需要一笔手术费,情急之下甲将运输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甲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运输车虽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甲有权处分

B.由于该运输车已属于合伙企业的资产,甲以个人名义出售给丙,该买卖合同无效

C.需合伙企业予以追认,赵某才取得该运输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该运输车的所有权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将运输车出资后,运输车即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不再享有所有权,甲未经合伙企业同意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A项错误,不当选。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和丙的买卖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该买卖合同为有效。B项错误,不当选。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赵某为善意的受让人,即使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出售该运输车,无需合伙企业追认,赵某取得该运输车的所有权。C项错误,不当选。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甲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运输车属于无权处分,结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甲将不属于其所有的运输车以市场价出售于不知情的赵某,只要交付了该动产,丙取得该运输车的所有权。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思路点拨】合伙人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哪个日期是实用新型专利权生效日?

A:审查员审批之日
B:专利局发出授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发文日
C:授权公告日
D:专利证书收到日
答案:C
解析:
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显然选项C是正确的。

永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並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B.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答案:C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的出资制度。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16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

设甲乙丙丁四国就流经四国的多国河流的航行事项于2009年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15年,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依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束,外国船舶进入甲国境内的该多国河流河段,均须得到甲国政府的专门批准。从2015年起,甲国开始拦截和驱逐未经其批准而驶入甲国河段的乙丙丁国船舶。并发生多起扣船事件。依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几项正确?( )

A.由于乙国未能履行条约义务,甲国有权终止该条约
B.即使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仍不足以终止该三国与甲国问的该条约关系
C.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条约
D.甲乙两国应就其各自的不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的效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当事国一方违约时,他方可以终止该约或暂停条约作为对对方不法行为的一种对抗,必须满足必要和成比例原则,一方并不严重的违约不能导致另一方的废约。对于乙国未能及时维修航道的行为,不能构成终止条约的必要和成比例的理由。甲国首先应敦促其履行义务,而不能以此为借口废除条约。甲国以此理由提出终止条约,并单方面采取强制行动的行为没有条约法的根据,A错。甲国政府片面实施强制行动,并扩展至其他缔约国,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但甲乙两国的责任并非同等,而是应就其各自的不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D对。甲国政府的行为构成了重大违约,对于甲国的行为,乙丙丁三国有权与甲国终止条约关系,也可选择在所有当事国之间终止条约关系,即终止该条约,B错,C正确。

关于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下列说法中能够成立的有哪些?
A.《法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举
C.《法国民法典》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德国民法典》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
D.《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都保留了封建制度的若干残余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
【解析丨《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故A项错误,不当选。 《德国民法典》反映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对私人所有权进行适当限制,在契约 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开始受到限制,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举。故B项正确。 《法国民法典》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的思想;《德国民法典》是垄断 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故C项正确。《法国民法典》制定在资本主义社 会初期,保留了旧制度的若干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德国民法典》也保留了浓厚的封建 残余,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予以特别保护,在亲属法方面带有明显的中世纪封建家长制的残余。 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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