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模拟题精选(25)

发布时间:2020-08-2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有在复习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考的选择题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又反悔的,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进行抗辩

B.王某请求张某返还自己的房屋,不适用诉讼时效

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可以引起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但不能引起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的,保证人不得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

【考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解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A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B项正确,当选。

《诉讼时效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C项错误,不当选。

《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只要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即可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思路点拨】本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规定》的相关内容,是对《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的整合与扩展。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个体户某甲因销售货物时屡有短斤少两的现象,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后决定对其处以吊销执照的处罚。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告知某甲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B.某甲既可以自己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
C.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D.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某甲合理分担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参见《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

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措施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B.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C.拓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来源渠道,建立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正常增补机制
D.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改革,设立省市两级法官遴选委员会
答案:B,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均为审判辅助人员。故A项错误。根据上述意见,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遴选委员会。故D项错误。

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 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締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答案:B,C,D
解析: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并不需要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依据我国法律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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