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4)

发布时间:2020-08-24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客观题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36.【刑诉法】赵某在甲省乙市贩卖毒品,张某为自己吸食而从赵某处购买毒品。赵某涉嫌重大毒品犯罪被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可对张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

B. 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对赵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实施后三个月内发现须将技术侦查措施变更为行动监控的技术侦查措施,需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C.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疑难,对赵某实施的通信监控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延长三个月,需要经过批准手续

D. 若本案需要隐匿真实身份实施侦查,应报甲省公安厅负责人批准

本题答案为D。

37.【刑诉法】甲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D市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在刑罚执行4年后,D市监狱向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关于本案的减刑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书面审理

B. D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由审判员李某一人独任审判

C. 在审理过程中,甲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申请能够证明其有悔改表现的证人乙出庭作证

D. D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应当由甲提供其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

本题答案为C。

38.【刑诉法】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H省S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甲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关于本案的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S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应当先报请H省高级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B.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的,S市中级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C.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的,S市中级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 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后,甲如果不服判决结果的,可以上诉

本题答案为B。

39.【刑诉法】孙某将李某杀害,经鉴定孙某系精神病人,甲县检察院遂向甲县法院申请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甲县检察院可以对孙某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B. 甲县法院受理检察院的强制医疗申请后,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 甲县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孙某

D. 经审理发现孙某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直接判处孙某故意杀人罪

本题答案为C。

40.【刑诉法】张某因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慎将行人A撞成重伤,且把B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撞毁了。张某因害怕承担责任在肇事后逃逸。S区公安局在张某哥哥的协助下将张某抓获归案。S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就民事赔偿问题与A没有达成和解,而与B达成了和解,法院应当对张某从轻处罚

B. B只有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C. B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张某与B达成和解,但张某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S区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和解书

D. 对张某哥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的行为,因为不是法定量刑情节,法院可不予以审理

本题答案为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职务侵占罪:( )

A.某甲个人承包经营某国有商店,利用承包的职务之便侵吞应予上缴的承包经营款10万元
B.某乡镇企业厂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企业财产10万元
C.某甲在外地为本单位(国有公司)收回大笔货款后,为防止丢失将其存放在朋友某乙处,某乙将其据为己有的
D.某村民委员会委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代征、代缴税款工作的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代征、代缴税款5万元
答案:B
解析:
A项某甲作为国有企业的承包人把应当属于国有的承包款私吞的构成贪污罪,C项某乙只是利用保管他人财物的方便将他人公司的货款侵占,构成侵占罪。D项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授予专利权的是:( )
A.甲发明了某农作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B.乙经过10年临床诊疗发明了对艾滋病的特有治疗方法
C.丙在核聚变_验过程中制造了某种新物质
D.丁利用业余Bt间发明了某种可以使电表读数少于实际用电度数的“节电器”

答案:A
解析:
考点:不得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讲解:《专利法》第5条第1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D选项的发明即属于此种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B、C选项分别属 于该条第(3)项和第(5)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只有A选项可以授予专利权。

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

A.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

B.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C.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D.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

答案:B
解析:
选项A中的行为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除对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可合理使用外,其他临摹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因此,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选项B中的行为未侵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租权的客体仅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并不包括文字作品及其载体。选项C中的行为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八)项规定,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构成著作权侵权。选项D中的行为侵犯著作权。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根据《著作权法》和有关商业习惯,作者或音像制品提供商在销售正版CD时是在行使复制权和发行权,即将作品复制多份并提供给公众,其交易目的就是使每一位买受人仅获得一份音乐作品复制件,并仅限于在个人欣赏范围内使用。因此,在交易CD时双方所形成的买卖合同,其标的就是单独一份CD及对其所载作品内容的个人欣赏授权许可,而不包括表演权许可。因此,在背景音乐侵权案件中,即使被告支付了正版CD对价,但其未征得同意并付费即对音乐作品进行公开播放的行为突破了对应的授权权限,构成对表演权的侵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答案:A,B,D
解析:
(原公布答案ABD,正确答案应为BD)。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A项错误。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B项正确。由于法院曾经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意味着从实体上已经解决与此相关的纠纷,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C项错误。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笔者认为应为BD。司法部公布的参考答案选ABD,值得推敲。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