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广东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16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是不是都想知道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往下看吧! (仅供参考)

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广东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7年11月2日晚21时许,韩某酒后驾驶货车行驶至连云港市某街道时,将在路边行走的妇女徐某撞倒。韩某发现撞人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徐某转移至某居民楼后面的垃圾道口进行藏匿,致使徐某因无法得到急时救助而死亡。当夜,韩某又借用另一辆货车,将徐某的尸体运至一条河边,将尸体捆绑在水泥板上,沉入河中。韩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构成交通肇事罪,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
B.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A.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进行鉴定 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 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0、214条。

甲和乙系某油田输油管道附近的农民。从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甲、乙二 人多次采取用炸药炸开和用氧气切割机切割等破坏性手段打开输油管道盗取原油,总计价值 5万余元,并两次导致输油管道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经济损失16万元。关于甲、 乙二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同时触犯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两个罪名
B.在理论上称为想象竞合犯,应数罪并罚
C.同时触犯盗窃罪和爆炸罪,按爆炸罪定罪处罚
D.在理论上称为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
A、D
考点:想象竞合犯、刑法分则罪名
讲解:根据《刑法》第118条的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对象是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以外的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属于易燃易爆设备。破坏行为的方式没有限定。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属于本罪的破坏行为。本题中,甲、乙二人的行为既触犯各 了盗窃罪,又触犯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属一行为触犯二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甲找到某国有企业出纳乙称自己公司生意困难,让乙想办法提供点资金,并许诺给乙好处乙便找机会从公司账户中拿出15万借给甲甲从中拿了2万元给乙之后,甲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乙害怕受牵连,携带100万元公款潜逃关于乙的全部犯罪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B.应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C.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D.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D。乙构成挪用公款和受贿,应当数罪并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且属于另起犯意,所以三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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