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司法考试资格审核授予

发布时间:2019-07-17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

A.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
B.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
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的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D.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债务或有破产申请的事实而负担债务的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

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
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
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 A项:《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A项中的“经营性墓地”不属于第2项中的公益事业用地,更不属于其他项规定的用途,不能申请划拨,故A项做法违法,当选。
B项:《土地管理法》第55条第1款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据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是使用土地的前提条件,故B项做法违法,当选。
C项:《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据此,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故C项做法违法,当选。
D项:《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第3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据此,D项做法违法,当选。


2015年张某和郝某进入甲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室外装潢工作,郝某的工资为2000元/月,张某的工资为3700元/月,公司给缴纳五险一金,已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11月2日,在进行室外工作中,郝某和张某刷涂料时,因刮大风使脚手架发生严重倾斜,二人均从20米高空意外坠落。因郝某坠落时头部朝下,造成郝某脊柱骨破裂。张某较郝某而言伤情较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张某经过抢救后成功度过危险期,但是医生要求其暂停工作,住院一个月。如张某尚在停工留薪期内,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在该期间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张某在该期间的工资由甲公司支付
C.张某在该期间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D.如张某生活不能自理,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甲公司负责
答案:B,D
解析: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参考教材P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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