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了解!2020年浙江法考A证、B证、C证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2-13


想要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就必须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证书。这个证书是由国家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是从事法律行业的必备证书。那么,浙江的考友们知道法考证书分为几类吗?执业范围又是哪些吗?不知道没关系,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这就带你看下来!

首先,法考证书分为3类,A证、B证和C证。根据证书类型的不同,执业范围也是有所不同。

1A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A类职业资格,颁发A类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全国执业。

2B

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B类职业资格,颁发B类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3C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合格分数线的,授予C类职业资格,颁发C类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其次,浙江2020年法考放宽地区可参考2019年的放宽地区。会发现浙江没有法考放宽地区!

最后,法考证书类型可以进行升级!由于2018年法考改革,不可以通过考试获得B类证书,但在2018年之前获得的B类证书仍然有效。这也就是说,升级途径主要是C类证书变为A类证书!而B类和A类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不用进行升级!

更具体的来讲,就是:

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可以再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时,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原持有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考生不用再次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所以,浙江的考友们看明白了法考证书类型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那就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的考试内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之前,李某声称怀孕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李某的申请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决定?( )

A.看守所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现第265条第5款——编者注)、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现第268条第2款——编者注)的解释》,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进行。因此答案选B。

甲犯合同诈骗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法院若认为本案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本案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法院于是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D.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对本案开庭审判,于2018年10月12日判决甲有期徒刑5年,则本案已超过法定审判期限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审理。A、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据此,A、B选项正确。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据此,简易程序的适用前提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可,并不要求对指控的罪名也没有异议,故C选项错误。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D选项中,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符合延长至一个半月的情形,并没有超期。故D选项错误。

下列哪些行为触犯诈骗罪(不考虑数额)?

  A.甲对李某家的保姆说:“李某现在使用的手提电脑是我的,你还给我吧。”保姆信以为真,将电脑交给甲

  B.甲对持有外币的乙说:“你手上拿的是假币,得扔掉,否则要坐牢。”乙将外币扔掉,甲乘机将外币捡走

  C.甲为灾民募捐,一般人捐款几百元。富商经过募捐地点时,甲称:“不少人都捐一、二万元,您多捐点吧。”富商信以为真,捐款2万元

  D.乙窃取摩托车,准备骑走。甲觉其可疑,装成摩托车主人的样子说:“你想把我的车骑走啊?”乙弃车逃走,甲将摩托车据为己有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正确。通常的诈骗行为只有行为人与被害人,被害人因为被欺骗而产生认识错误,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与被骗人是同一人,但诈骗罪也可能存在被害人与被骗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即三角诈骗。在本案中,甲欺骗财产保管者,可构成诈骗罪。选项B正确。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欺骗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本案中,乙为了获得货币而骗乙扔掉后捡走的行为,可构成诈骗罪。选项C错误。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本案中,甲并无侵占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富商对自己将要捐款2万元是明知的且自愿的,该欺骗行为并没有给富商造成财产损失,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选项D正确。甲欺骗标的物的占有人,致其错误处分财物后占有的行为,可构成诈骗罪。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下列不属于合格投资者的是( )。

A.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净资产1200万元的合伙企业
B.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净资产9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C.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金融资产为300万元的公民张某
D.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为80万元的公民吴某
答案:B
解析: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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