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悉知:湖北省201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领证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各位可爱并且优秀的小伙伴们,根据湖北省招考办统一安排,湖北省发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领证通知,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420日至30日(周末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证书颁发方式。

 1.网上预约和信息采集。

申领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湖北省司法局门户网站或直接访问网址,填写《信息采集表》,预约领取证书时间,打印2份签字。

电脑版操作:入口网址http://59.175.207.29/HBSFKS/ReceiveLogin

手机版操作:申领人通过手机访问http://59.175.207.29/HBSFKS/MobileReg

2.现场领取。

申领人员应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湖北省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行政复议中心领取。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415号(地铁8号线竹叶山站,公交车805724706716621507在竹叶山三村站下车即到)

三、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采集表》2份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能邮寄,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申领人员应自觉服从颁证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出示扫描健康码,保持1.5米安全距离,有序流动。没有“健康码”的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

4.对于现场发现的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就地隔离,交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理。

5.申领人无法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证书由我单位统一保管,但需先上网填写《信息采集表》,电话向我单位说明情况,并约定领取时间,咨询电话:027-82658046

6.现役军人领取证书,不需要网上填写《信息采集表》,持身份证原件领取。

有关证书丢失该如何补办: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袭书的书面申请。地(市)司法局应当将百补发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补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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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判决与裁定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判决对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而裁定 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B.判决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 式,而裁定只能采取口头形式
C.判决可以上诉,而裁定不能上诉
D.判决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而裁定在诉 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

答案:D
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 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B项错误;上 诉范围不同,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 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而一审判 决均可上诉,C项错误;裁定作出后,对法院也产生一 定的拘束力,而不仅仅对当事人有效,因此A项错误。

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正正确的说法有哪些?

A、1993年修正案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
B、1999年修正案将“反革命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C、2004年修正案将“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
D、2004年修正案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答案:A,B,C,D
解析:
《宪法修正案》(1993)第5条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所以A正确。《宪法修正案》(1999)第17条将“反革命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所以B正确。《宪法修正案》(2004)第26条将“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C正确。《宪法修正案》(2004)第18条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以D正确。

关于我国立法体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我国立法体制总的概括是一元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B、诉讼和仲裁制度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也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C、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答案:B
解析:
《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在仲裁中,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应当如何处理?()
A.给该当事人顺延一定的期间,在该期间内选定仲裁员
B.由对方当事人选定仲裁员
C.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D.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仲裁员

答案:C
解析:
考点:仲裁员的确定
讲解:《仲裁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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