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司法考试违纪处理

发布时间:2019-07-17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故意犯罪的,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督促程序?
A.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
C.劳务合同履行期限已届满,债务人拒不提供劳务
D.债务巳到期但数额尚不能确定

答案:A,B,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18条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故选A;《民诉意见》第215条规定,必须是到期债务且债务数额必须确定才能适用督促程 序,故B、C、D三项约应选。

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答案: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A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C项错误。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D项错误。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基层法院
B.甲市丙区基层法院
C.乙区和丙区基层法院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463条的规定及《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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