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准则

发布时间:2021-06-13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也是一年比一年多,很多第一次接触考试的同学对于法考还有很多疑惑,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考试的一些相关要求准则,一起了解一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应试人员应当尊重监考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无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第五条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第六条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一)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影响考试秩序;

(二)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三)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四)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五)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提供文具的,应试人员不得自行带入。

第八条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第九条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章计算机化考试

第十条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第十一条应试人员应当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

第十三条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试题内容显示不全、识别率低、切换缓慢等情形的,可以举手报告,经监考员同意后询问。

第十四条考试期间,如出现网络故障、电力故障、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监考员安排,耐心等待解决。

非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导致延误答题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补时、补考。

第十五条应试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0年1月 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 问题:
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买卖乙公司的股 票,于2010年2月10日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 10%,甲公司于2008年2月13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最迟于2010年2月13日,向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报告
B.最迟于2010年2月13日,通知乙公司
C.自2010年2月14日开始,可以继续买卖乙公 司的股票
D. 2010年2月15日,甲公司不能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答案:A,B,D
解析:
。参见《证券法》第86条第2款。甲公 司2008年2月13日方报告,因此2008年2月16日前 (不含2月16日)不能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债务人尚未解散,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属于破产原因之一。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是( )。

A.债权人
B.债务人的债务人
C.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D.债务人的出资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主要适用于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情况。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题选项C具有较大的迷惑性,注意题干表述“债务人尚未解散”。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走私犯罪。 A项,甲的行为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应当在故意内容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的范围内认定犯罪,即甲主观上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客观上是走私淫秽物品,主客观统一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A项正确。
B项,《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故B项错误。
C项,走私枪支成立走私枪支罪,侵犯海关监管和关税利益;非法出卖枪支成立非法买卖枪支罪,侵犯枪支管理秩序和公共安全。两罪之间没有类型化或常例性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因此不成立牵连犯或者吸收犯,而是数罪并罚关系。故C项错误。
D项,依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
[注意]走私毒品时暴力抗拒检查,是走私毒品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不需要数罪并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大宗交易系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目前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了大宗交易系统
B.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
C.买方和卖方可以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D.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自行成交,无须交易所确认
答案:B,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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