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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4)雷某短线交易所获利润应当归谁所有?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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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 61~65 问题:第 61 题 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如果该房屋于2010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灭失,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考题
2008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8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8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8年6月8日办理了产权登记。2008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要求: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2)小王从何时开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3)小王是否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4)杜某是否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5)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考题
执业医师贺某2004年4月因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5年12月,贺某拟继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依据《执业医师法》规定,主管部门应给贺某办理A.不予注册,并说明理由
B.注销注册,并说明理由
C.变更注册,并说明理由
D.重新注册,并说明理由
E.再次注册,并说明理由
考题
2019年4月,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达成合并意向。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承接乙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乙公司注销,乙公司原股东获得现金补偿。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5日,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周某向甲公司提出行使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遭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一笔2019年8月31日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合并通知后,丙银行于2019年6月20日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2019年6月1日,乙公司临时股东会也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6日,乙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公司股东会6月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乙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乙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6月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董事雷某涉嫌短线交易。经查,雷某于2019年3月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40万股,并于2019年8月25日全部卖出,获利100万元。根据以上事实,中国证监会认定雷某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能否拒绝周某股份回购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贾某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雷某短线交易所获利润应当归谁所有?并说明理由。
考题
2017年4月,甲上市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并意向。甲公司董事会初步拟定的合并及配套融资方案(简称“方案初稿”)包括以下要点:
(1)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承接乙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乙公司注销,乙公司原股东获得现金补偿。
(2)根据合并双方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年底,乙公司资产总额占甲公司同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但该年度乙公司营业收入占甲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50%,故本次合并不构成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合并方案投反对票的股东。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票。
(4)为筹集实施合并所需资金,甲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A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的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A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甲公司董事会根据中介机构的意见修订方案初稿后,予以公告。
2017年6月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合并决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决议。同日,乙公司临时股东会也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15日,证监会批准甲公司的合并与配套融资方案。
B银行对甲公司享有一笔2018年6月底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合并通知后,B银行于6月20日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来为由,予以拒绝。
2017年6月22日,乙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公司股东会6月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乙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乙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6月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通知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
甲公司股东周某反对甲、乙公司合并,于2017年5月底向甲公司董事会邮寄了书面反对意见,但周某并未出席甲公司6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表决。6月6日,周某向甲公司提出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遭甲公司拒绝,拒绝理由是:只有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合并投反对票的股东,才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2017年10月7日,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董事雷某涉嫌内幕交易。经查,雷某于2017年2月1日、2月10日及3月2日先后购入甲公司股票10万股、20万股、40万股,并于2017年8月25日全部卖出,获利100余万元。根据以上事实,证监会认定雷某的行为违反证券法,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基于方案初稿所述情况,本次合并是否构成甲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说明理由。
(2)方案初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容,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拒绝B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贾某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拒绝周某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计算雷某因短线交易所获利润时,应当以多少股份数为基础?并说明理由。
(7)雷某短线交易所获利润应当归谁所有?
考题
福明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2018 年 1 月 25 日,福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李某根据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情况,向董事会秘书赵某提出在当期实施股票 “高送转”的利润分配动议。赵某起草了《高送转预期利润分配预案》等文件提 交董事会审议,但由于董事会对具体实施方案存在较大分歧、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该方案未予披露。
孙某为赵某好友,2018 年 1 月底,孙某在一次商业宴会上向赵某打听福明 公司 2017 年度业绩和利润分配情况,赵某告知孙某“业绩不错,可能会做‘高
送转’,但董事会还没通过,具体还不好说”。得此答复后,孙某于 2018 年 2月 2 日买入福明公司股票。
2018 年 2 月 5 日,赵某根据董事会意见修改了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 2 月26 日(星期一),福明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以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派发 2 元红利。3 月 1 日 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
赵某将“高送转”信息告知妻子程某。随后,程某又将该信息转告福明公司 股东王某。王某通过其控制的越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越野投资”)于 2018 年 2 月中旬多次买入福明公司股票。此前,王某已持有福明公司 2%的股份,越 野投资不持有福明公司股份。
2019 年 3 月起,证监会对福明公司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孙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抗辩:福明公司的“高送转”方案在 2018 年 1 月底时董事会尚未通过:
赵某于 2 月 5 日才修改“高送转”方案;孙某在 2 月 2 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 未形成,故其买入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调查期间,证监会认定王某与越野投资 在 2018 年 2 月购入福明公司股票时,构成一致行动人:购入后二者合计持股比 例为 5.9%,未按规定履行重大持股信息披露义务,王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未对 自己的买入行为给出正当理由,但辩称:其于 2018 年 2 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 于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不构 成内幕交易。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題:
(1)本案“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构成内幕信息?并说明理由。
(2)赵某告知孙某“可能会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 说明理由。
(3)福明公司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 定?并说明理由。
(4)福明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公告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 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孙某关于其“在 2 月 2 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的抗辩是否 成立?并说明理由。
(6)程某告知王某“福明公司可将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 易?并说明理由。
(7)王某所称“其于 2018 年 2 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收购,不构成内幕交 易”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考题
福明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8年1月25日,福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某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情况,向董事会秘书赵某提出在当期实施股票“高送转”的利润分配动议。赵某起草了《高送转预期利润分配预案》等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但由于董事会对具体实施方案存在较大分歧,未能形成有效决议,该方案未予披露。
孙某为赵某好友。2018年1月底,孙某在一次商业宴会上向赵某打听福明公司2017年度业绩和利润分配情况。赵某告知孙某“业绩不错,可能会做‘高送转’,但董事会还没通过,具体还不好说”。得此答复后,孙某于2018年2月2日买入福明公司股票。
2018年2月5日,赵某根据董事会意见修改了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福明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以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2元红利。3月1日,福明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
赵某将“高送转”信息告知妻子程某。随后,程某又将该信息转告福明公司股东王某。王某遂通过其控制的越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中旬多次买入福明公司股票。此前,王某已持有福明公司2%的股份,越野投资不持有福明公司股份。
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福明公司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孙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抗辩:福明公司的“高送转”方案在2018年1月底时董事会尚未通过,赵某于2月5日才修改“高送转”方案,孙某在2月2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故其买入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认定王某与越野投资在2018年2月购入福明公司股票时,构成一致行动人,购入后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为5.9%,未按规定履行重大持股信息披露义务。王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未对自己的买入行为给出正当理由,但辩称: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构成内幕信息?并说明理由。
(2)赵某告知孙某“可能会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3)福明公司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福明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告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孙某关于其“在2月2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程某告知王某“福明公司将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7)王某所称“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收购,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考题
2014年4月10日,张明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所有的A房产抵押给该银行,为其在该银行的价款提供担保,并与2014年4月12日办理抵押登记。A房产已于2014年2月14日出租给李雷。问题: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如李雷的租赁期限尚未到期,银行是否有权让李雷迁出A房产为防控风险,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考题
问答题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如果陔房屋于2012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年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2012年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4)2012年5月10日,王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2012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1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于2012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丁某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于2012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12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2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2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作价130万元卖给杜某,双方于6月11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2012年7月1日,杜某要求叶某返还该房屋,遭到叶某的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2)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如果该房屋于2012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该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小王从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基金归谁所有?应当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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