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知识点(2)
发布时间:2020-09-22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统计师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大家是否已经准备好应对即将来临的考试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统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统计法律的效力与特点[了解]:
这里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统计法律,即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该法律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
从2005年起,《统计法》开始第二次修订工作。
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统计法律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一些根本性问题。包括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职责,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
二是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均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
统计行政法规[了解]: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除《统计法实施细则》外,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还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
地方性统计法规[了解]: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统计行政规章[了解]:
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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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统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市政府研究人员首先要确定从居民中随机抽取的样本量,在总体比例π未知时,π可取( )。
B.0.3
C.0.5
D.1.0
B.煤气
C.汽油
D.电力
B.标准差的大小会受到数据本身数值大小的影响
C.一组数据的离散系数除以均值即为标准差
D.标准差和离散系数具有相同的量纲
E.差相同的两组数据的差异程度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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