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章节练习(2021-11-14)

发布时间:2021-11-1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非流动资产(一)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对设备F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92.3

B.69.7

C.182

D.11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2017年度该设备计提的折旧额=(722-25)/10=69.7(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设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22-69.7)-560=92.3(万元)

2、甲公司自行建造设备的成本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2180

B.12540

C.12660

D.1338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设备的成本=7320+1200+1920+1140+600+360=12540(万元)

3、下列各项能引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有()。【多选题】

A.摊销无形资产

B.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C.发生无形资产维护支出

D.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无形资产减值迹象的消失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无形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该计入当期损益。选项E,无形资产减值不能转回,因此减值迹象消失不影响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4、下列固定资产中,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多选题】

A.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B.季节性停用的固定资产

C.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修理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E.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D,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5、专利权研发成功时计入无形资产的金额为()万元。【客观案例题】

A.150

B.320

C.120

D.2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专利权研发成功时计入无形资产的金额=200+120=32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家甩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09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年5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68
B、1.32
C、1.40
D、3.40
答案:D
解析:
该修理厂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则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一) 甲企业为卷烟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企业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企业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客户。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认证抵扣。
提示: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丙批发企业应缴消费税(  )万元。

A.17.25
B.14.50
C.9.30
D.26.55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卷烟批发企业消费税的计算。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卷烟批发商将卷烟销售给批发商之外的单位,需要缴纳消费税,适用的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丙批发企业应缴消费税=150×11%+30×250/10000=17.25(万元)。
卷烟(“支”“条”“箱”的换算):每标准条=200支;每标准箱=250标准条=50000支;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则相当于0.6元/条,150元/箱(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批发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则相当于1元/条,250元/箱(批发环节)。

根据《刑法》规定,采取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下列情形中,属于此罪客观方面“其他欺骗手段”的是(  )。

A.以伪造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的
B.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的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D.骗取出口退税资格的
答案:D
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欺骗手段”:一是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二是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三是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四是以其他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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