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考试学习小技巧你掌握了没?

发布时间:2021-05-27


2021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已确定:11月13-14日,现在小伙伴们都已经在备考了,大家一定要多去学习。接下来就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考生们分享一些学习时的小技巧,备考2021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

一、调整好心态

工作忙或者有其他的事情在忙,学习就会越焦躁,感觉没信心通过考试。这时候就需要调整好心态,爬爬山,听听歌好好的放松一下再继续学习。

二、梳理知识点

税务师考试设有5个科目,按照难易程度排序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在备考中,着重于重点章节的复习,尤其需要将这些章节的重要知识点,易考点进行框架性的梳理。

三、多做题巩固

1.学习完各章节的重要知识点之后,一定要做题,通过做题来检测自己对于这个章节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从而进行查漏补缺。

2.把之前错的题进行归纳整理,针对容易错的知识点,进行强化练习。

3.随着时间的推移,之前学习过的知识点也会有些模糊,需要花时间去补起来。由于知识点之前都学习过,多少也有些印象,很快又会重新回想起来。

4.做题的时候也要关注历年的真题,历年的真题可以帮助考生们熟悉之前的出题方式。如果有知识点每年都考,说明那是重要考点,需要重点关注一下。

5.做题的时候,严格按照考试的时长来约束自己,以免考试时题做不完。平时做题就要养成习惯,遇到不会的题,先暂时放下,把有把握的题做完之后,再来细细推敲之前不会做的题。

四、熟悉机考系统

税务师考试都是采用的闭卷机考模式,每位考生的考题都是题库中随机抽取的,每位考生的题目都不一样。备考的时候也要多熟悉机考方面的操作,尤其是答题速度。

以上内容就是学习2021年税务师考试的小技巧,大家是否都清楚了!如果还想了解考试的更多信息,也可以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也会一直更新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50000元,原材料已入库;另支付给运输企业运输费用3000元,取得货物运输发票。
2)外购农机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40000元,本月生产领用价值90000元的农机零配件;另支付给运输企业运输费用5000元,取得货物运输发票。
3)生产领用3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85000元;企业在建工程领用1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70000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790元),已抵扣进项税。
4)销售农用机械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30000元,另收取包装费和运输费15000元。
5)销售一批农机零部件,取得含税销售额39000元。
6)提供农机维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35100元。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元。
A、53636.14
B、54217.89
C、55668.03
D、55878.03
答案:C
解析:
1.2010年5月该企业销项税额=430000×13%+15000÷(1+13%)×13%+39000÷(1+17%)×17%+35100÷(1+17%)×17%=55900+1725.66+5666.67+5100=68392.33(万元)。
2.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并未得到认证,因此其销售额中所含进项税不得扣除,则2010年5月该企业购进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40000×17%+3000×7%+5000×7%=23800+210+350=24360(万元)。
3.2010年5月该企业进项税额转出=(70000-2790)×17%+2790÷(1-7%)×7%=11425.70+210=11635.70(万元)。
4.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68392.33-(24360-11635.70)=55668.03(万元)。

(2011年)2010年8月12日,某县税务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税务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B.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税务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D.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议终止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C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而非“法院”)同意,可以撤回。

2020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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