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2-01-22)

发布时间:2022-01-22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在展销会上看到乙公司展台上有一款进口食品料理机,想起同事丙前几天说想买1台料理机,遂自作主张以丙的名义向乙公司订购1台该款料理机,约定货到付款。随后,乙公司将料理机快递给丙,丙签收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乙公司与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为( )。【单选题】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撤销

D.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丙签收付款代表对甲行为的追认,故乙公司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2、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说法中,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单选题】

A.须受让的财产限于动产

B.须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

C.须出让人为无权处分人

D.须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3、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多选题】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B.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债务,不作财务记载

C.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决策过程

D.母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E.不区分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E,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选项CD,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根据《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职责应当遵守的监察程序有()。【多选题】

A.处置程序

B.调查程序

C.立案程序

D.速裁程序

E.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C,监察程序包括立案程序、调查程序、处置程序;选项DE,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分为公诉案件程序、自诉案件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四种。

5、(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社会保险除基本保险之外,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人寿、健康保险等),这体现的是社会保险的()。【单选题】

A.普遍保障原则

B.合理保障原则

C.基本保障原则

D.多层次保障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多层次原则,是指社会保险除了基本保险之外,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

6、下列关于确定遗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指定

B.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C.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又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D.没有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工作单位担任遗产管理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选项BCD,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7、下列有关本案行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攻复议申请且被受理,在法定复议期内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B.怡和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C.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又要求撤回申请,且复议机关准子撤回的,则怡和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若怡和公司就税收强制执行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则由法院优先管辖

E.法院审理该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8、(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下列三江市监察委员会对贾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搜查贾某住处时,调查人员出示了搜查证,并有贾某及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B.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讯问贾某并全程制作笔录

C.对移送不予接受,建议移送三江市检察院处理

D.接受移送,经初步核实决定对贾某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

E.依照法定程序对贾某作出开除的政务处分决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选项B,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重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调查人员采取讯问等措施,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2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选项CD,国家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选项E,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9、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多选题】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E.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10、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有( )。【多选题】

A.邻居赡养被子女遗弃的老人

B.抢险队员奋力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C.路人将晕倒的伤者送医并垫付医药费

D.居民委员会照料父母因疫情被隔离的幼童

E.承揽人为定作人保管其提供的原材料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D,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为管理人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选项BD不符合该要件;选项E,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以其内容、文字、符号、图画等来表达一定的思想并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是物证
B.以其存在的外形、规格、质量、特征等形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是书证发
C.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手段所反映出的声音、影像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是电子数据
D.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陈述是证人证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以其内容、文字、符号、图画等来表达一定的思想并用以证明
案件事实的材料是书证。所以选项A错误。以其存在的外形、规格、质量、特征等形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是物证。所以选项B错误。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手段所反映出的声音、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是视听资料。所以选项C错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费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B.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C.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D.如果一项支出在会计上不能确认为费用,一定应将其确认为损失
E.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均属于费用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承担了一项负债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选项E,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 )。

A.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B.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C.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D.投资支付的现金
E.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E,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下列税务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税规定的有( )。

A.投资者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B.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
C.分配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允许税前扣除
D.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据实扣除
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可跨企业弥补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分配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不允许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税法规定的限额扣除,而不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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