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2-25)
发布时间:2021-02-25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管理人应当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C.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
D.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不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辞去职务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B: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但管理人应当在破产案件中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选项C: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3)选项D: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属于破产费用);(4)选项E:没有正当理由,管理人一般不得辞去职务,如果需要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产生应( )。【单选题】
A.由债权人会议选举
B.由债权人委员会选举
C.由人民法院指定
D.由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确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确定。
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100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破产申请受理前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公司要求抵销相应的债权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30万元普通债权
B.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40万元普通债权
C.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80万元普通债权
D.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普通债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后剩余部分,应当作为普通债权申报。
4、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清偿债务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止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D.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3)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5、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下列有关本案诉讼费用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债务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选项B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选项C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选项D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问题: ?
<1>?、作出甲、乙公司2018年10月该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2>?、分别说明这笔设备租金在甲、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预收账款103448.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551.72
乙公司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103448.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551.72
贷:银行存款120000
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如果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确认收入。即,甲公司2018年确认3个月(10~12月)的租赁收入,剩余的租金确认为2019年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所以乙公司2018年10月1日一次性支付的全年租金不得一次性扣除,可以扣除的租赁费支出为3个月(10~12月)的租赁费支出,剩余部分作为2019年租赁费支出扣除。
B.2800
C.42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应确认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为( ) 万元。
B.1315.84
C.1767.36
D.967.36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冻结存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
D.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应当遵守《行政强制法》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的规定,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行政机关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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