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4-11)
发布时间:2020-04-1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苗家有三兄弟大苗、二苗、小苗。小苗自幼过继给老苗的远房表弟老禾作养子,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小苗的生母去世,遗有房屋三间。有权继承该三间房屋的是( )。【单选题】
A.大苗、二苗
B.大苗、二苗、小苗
C.大苗、二苗、老禾
D.大苗、二苗、小苗、老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定继承。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由此可知,小苗无权继承苗母的遗产。大苗、二苗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苗母的遗产。
2、王某心脏病突发住院,弥留之际留下口头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值班医生乙、长子丙、次子丁、幼子的配偶戊。上述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多选题】
A.甲
B.乙
C.丙
D.丁
E.输入答案戊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丙、丁是继承人,戊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关于遗嘱继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自书遗嘱可以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B.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C.受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D.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甲妻早丧,家里有儿子乙和丙,均已成年。一日,甲遇车祸,生命垂危,在医院当着两个医生的面口头表示将所有的遗产留给乙。后甲被抢救过来,5年之后生病去世,5年中未就上述遗嘱表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口头遗嘱继续有效
B.财产应当归乙所有
C.财产应当归丙所有
D.财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可知,甲5年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其财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5、下列人员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多选题】
A.配偶
B.父母
C.继子女
D.兄弟姐妹
E.丧偶儿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属于法定继承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0.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0元
B.6.84
C.7.12
D.10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C.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销
D.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
E.将自产产品对外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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