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9-06)
发布时间:2021-09-06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八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2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C.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但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D.补充侦查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进行的活动
E.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2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选项B错误。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所以选项C错误。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进行的活动,它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所以选项D错误。
2、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下列各项表述中,符合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人民检察院有权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
B.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C.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小时内执行逮捕
D.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E.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不得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条件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选项C: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3)选项E: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刘某诈骗案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刘某希望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刘某的辩护人的是( )。【单选题】
A.刘某的朋友,某公司职员张某
B.刘某的亲戚,某小学教师赵某
C.律师王某
D.刘某的表姐,当地司法局公务员陈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4、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死刑案件的一审判决应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B.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执行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E.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C: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救济。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申诉的,应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所以选项A错误。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被害人的起诉,而不是受理其申诉。所以选项B错误。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前的申诉对法院受理案件没有影响。所以选项C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歌舞厅全年取得收入630万元、与歌舞厅相关的烟酒饮料收入200万元,下半年开业的台球馆和保龄球馆取得收入320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
(2)全年从境内被投资公司分回股息收入20万元(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15%);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取得利息收入15万元。
(3)全年发生成本25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20万元)。
(4)年初经有关部门批准向职工集资100万元,用于弥补经营资金不足,期限10个月,支付利息8万元。(假定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5)2018年度实发工资总额216万元(包括支付给残疾人工资20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取得了合法的收据;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0.2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
(6)发生意外事故原材料损失16万元(含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当年取得保险公司赔偿款8万元。
已知:相关税金及附加200.2万元,工资、三项经费计入(3)中的成本费用。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工资及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考虑加计扣除)
B.259.6
C.269.2
D.276.56
B.检查和盘点实物
C.询问或函证事项
D.偷拍偷摄
①审阅书面材料;
②检查和盘点(监盘)实物;
③询问或函证事项;
④观察活动或程序;
⑤重新执行程序;
⑥分析程序;
⑦其他方法。
提示:鉴证人在取得证据时要考虑证据的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充分性。
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屋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应依法征收契税
C.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D.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E.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014年4月,国税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是: 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人,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 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交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如果风华公司收到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的追缴通知后,不补交税款、不缴纳滞纳金并不接受罚款处罚,则对其正确的处理有( )。
B.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C.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按偷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E.由稽查局对风华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不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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