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模拟试题(2020-08-08)

发布时间:2020-08-0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在我国赋税史上,首次由对人征税转为对物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的重大赋税改革是( )。【单选题】

A.两税法

B.摊丁入亩

C.初税亩

D.一条鞭法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一条鞭法”的出现均平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由历代对人征税转为对物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

2、课税对象构成了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主要因为( )。【多选题】

A.课税对象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B.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

C.课税对象规定着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

D.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E.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是因为: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3、甲进出口公司代理乙工业企业进口设备,同时委托丙货运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是甲进出口公司。该进口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是( )。【单选题】

A.甲进出口公司

B.乙工业企业

C.丙货运代理人

D.国外销售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4、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额3.51万元,该批以旧换新销售的新金银首饰零售价为8.19万元。7月该金店此笔业务应纳消费税( )万元。【单选题】

A.2.28

B.2.40

C.2.55

D.2.5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以实际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51.48÷(1+13%)×5%=2.28(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7350

B.9925

C.8750

D.886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700万元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825万元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费用为1400万元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6、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资源税的有( )。【多选题】

A.用于非生产项目的自产应税产品

B.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自产应税产品

C.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自产应税产品

D.用于出口的自产应税产品

E.用于出厂销售的自产应税产品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征收资源税。

7、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一栋新建商品房,获得销售收入3200万元,其中包括按当地市政府的要求,在售房时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代收费用2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该商品房的支出如下:支付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用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6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合计256万元(不含印花税)。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 )万元。【单选题】

A.746

B.679.6

C.705

D.650.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允许扣除的金额=200+600+256+(200+600)×20%+200=1416(万元);增值额=3200-1416=1784(万元);增值率=1784÷1416×100%=125.99%;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784×50%-1416×15%=679.6(万元)。

8、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可以按下列( )方法确认。【多选题】

A.按本企业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B.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C.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D.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E.由纳税人和当地政府和公证机关三方会商后确定各方同意的公平合理价格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9、税基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实现减免税的一种形式,具体包括( )。【多选题】

A.起征点

B.免征额

C.跨期结转

D.核定减免率

E.减半征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所以选项ABC属于税基式减免范畴;核定减免率和减半征收都属于税额式减免。

10、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有()。【多选题】

A.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减半征收

B.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只对其超过部分计税

C.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D.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适用免税规定

E.社会团体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1.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7)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8)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房地产有条件的赠与(特定人群、特定公益)(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5)房地产重新评估增值(无权属转移)(6)房地产的代建行为(无权属转移)3.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1)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3)国家征用或收回的房地产(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5)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符合条件)(6)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金融企业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有()。

A.担保贷款
B.委托贷款
C.代理贷款
D.抵押贷款
E.质押贷款
答案:A,D,E
解析:
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甲、乙约定:若乙考上音乐学院,甲即将其珍藏的一把小提琴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该琴心仪已久的乙。后甲因急需用钱将该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甲、乙间的约定),且钱货两清。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双方遂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小提琴买卖合同效力及乙的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间买卖合同先于甲、丙间买卖合同生效

B.甲、丙间买卖合同有效

C.甲、乙间买卖合同有效

D.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乙无权请求丙返还小提琴,因丙己经善意取得小提琴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乙未考上音乐学院之前,合同已经成立但未生效。而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成立即生效,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先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 (2)选项E:甲乙之间仅仅设定了债权,甲是有权处分,所以谈不上丙善意取得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 ),法庭应当质证。

A.被告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发现但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B.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原告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对一审认定的但仍有争议的证据
D.因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全部证据
E.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选项A不属于新的证据,所以不属于应当质证的情形。注意可以进行质证的是可以作为审理依据的,如果本身不能作为证据,也就没有进行质证的资格。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选项D说“全部证据”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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