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19-11-18)

发布时间:2019-11-18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属于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的正确解释是( )。【单选题】

A.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B.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C.实体法、程序法权利义务均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

D.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是指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2、某酒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5月销售自己使用过6年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额60000元。2018年5月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元。【单选题】

A.4100.52

B.4077.67

C.3517.99

D.5242.7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税额=120000÷(1+3%)×2%+60000÷(1+3%)×3%=4077.67(元)

3、税法时间效力的另一个问题是溯及力问题。一部新税法实施后,对其实施之前纳税人的行为是否适用,这里涉及税法时间效力非常主要的内容。对法律溯及力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的基本原则有( )。【多选题】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E.从新兼从重原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法时间效力的另一个问题是溯及力问题。一部新税法实施后,对其实施之前纳税人的行为是否适用,这里涉及税法时间效力非常主要的内容。对法律溯及力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有从旧、从新、从旧兼从轻、从新兼从轻四个基本原则。

4、按照现行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D.资源税以各种应税产品的实际产量作为课税数量

E.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D:资源税以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计征。

5、下列房地产转移行为,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企业双方交换房产

B.税务机关拍卖扣押的欠税单位的房产

C.某国有企业与一外国企业合作建房后出售

D.合作建房后分房自用

E.房主将房屋赠与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双方交换房产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E,未取得收入,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并不是所有的捐赠都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要注意范围限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股东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B.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
C.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D.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答案:B
解析:
(1)选项A:现行《公司法》取消了“出资验资”的规定,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2)选项B: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3)选项CD:现行《公司法》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的要求,同时取消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

(2017年)某矿山企业开采铝土矿和铅锌矿,2019年4月该企业销售铝土矿原矿15万吨、铅锌矿选矿10万吨。铝土矿原矿不含税单价为150元/吨,铅锌矿选矿不含税单价为16500元/吨。铝土矿原矿资源税税率为6%,铅锌矿选矿资源税税率5%。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A.10035.00
B.10012.50
C.8385.00
D.8362.50
答案:C
解析:
铝土矿资源税征税对象是原矿,铅锌矿资源税征税对象是精矿。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15×150×6%+10×16500×5%=8385(万元)。

(2017年)在国际税收中,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方法有( )。

A.分配法
B.归属法
C.核定法
D.引力法
E.独立计算法
答案:B,D
解析:
常设机构的利润确定,可以分为利润范围和利润计算两个方面。利润范围的确定一般采用归属法和引力法;利润的计算通常采用分配法和核定法。

(2017年)2014年2月3日,甲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60万元价格向乙公司购买一辆客车。双方约定,购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甲支付50万元,余款在2016年2月3日前付清。并约定乙公司保留客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款项之前。
2月10日,甲未经其妻同意,以自结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住房作为抵押向丙银行(银行不知该住房为甲与其妻共有)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月16日,甲将50万元贷款支付给乙公司后提回客车。
甲请朋友丁负责跟车经营,双方约定:丁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2015年6月,该车在营运途中与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戊受重伤。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己汽修厂修理,修理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庚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甲以事故责任在货车一方为由拒付修理费。己汽修厂则拒绝交车。2015年12月,因甲贷款到期未还,丙银行请求对甲抵押的住房行使抵押权,遭甲妻反对。
下列关于本案抵押合同与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丙之间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抵押合同效力待定
C.丙之抵押权自2月10日生效
D.甲丙之间抵押合同有效
E.若甲妻不同意抵押,则丙之抵押权无效
答案:C,D
解析:
(1)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无违法情节,应属有效,抵押合同无须办理登记。(2)丙银行对房屋归甲与其妻共有的事实不知情,且房屋只登记在甲的名下,丙银行构成“善意”,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已经登记,丙银行可自完成抵押登记时起善意取得房屋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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