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1-16)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船舶吨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各项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有()。【多选题】

A.非机动驳船

B.捕捞、养殖渔船

C.警用船舶

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30元的船舶

E.自境外购买取得船舶所有权并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非机动驳船应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1、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日内缴纳税款。【单选题】

A.10

B.15

C.30

D.6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1、下列关于吨税补征、追征和退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补征税款

B.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征滞纳金

C.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计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D.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交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E.应税船舶应当自收到规定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还手续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选项C,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下列关于船舶吨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单选题】

A.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缴纳吨税

B.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C.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D.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的,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的,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依照规定向海关申报纳税。

1、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交的税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日内查实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单选题】

A.10

B.15

C.30

D.4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交的税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选项C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

A.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B.主张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责任的
C.主张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抽逃出资责任的
D.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E.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答案:A,B,D,E
解析: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选项C错误,不包含监事);(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D.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答案:A
解析:
选项A:对于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

2019年4月,甲公司拟为处于研究阶段的项目购置一台实验设备。根据国家政策,甲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500万元的申请。2019年6月,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500万元,该款项于2019年6月30日到账。2019年6月5日,甲公司购入该实验设备并投入使用,实际支付价款9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按5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购入和使用该台实验设备对2019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40
B.-80
C.410
D.460
答案:A
解析:
甲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提折旧时起,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间的损益。甲公司因购入和使用该台实验设备对2016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900/5+500/5)×1/2=40(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支出的有( )

A:借款利息支出
B:缴纳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
C: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
D: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E:通过国家机关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捐赠支出
答案:B,C,D,E
解析:
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规定的部分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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