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2-22)

发布时间:2020-02-2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国际税收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9.00

B.8.25

C.7.50

D.6.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14+6)×25%-5=7.5(万元)。

2、下列属于国际税收协定基本内容的有( )。【多选题】

A.税收管辖权的划分

B.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

C.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

D.税务情报交换

E.指导各国税法的制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包括:(1)适应的范围;(2)定义;(3)税收管辖权的划分;(4)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5)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6)税务情报交换;(7)相互协商程序。

3、下列关于税收协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B.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C.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D.税收协定的缔结在税收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多边税收协定

E.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税收情报交换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收协定的缔结在税收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税收情报交换是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

4、下列不属于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的有( )。【多选题】

A.住所标准

B.通过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C.国籍标准

D.时间标准

E.意愿标准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D和E属于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

5、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6.00

B.5.00

C.3.50

D.3.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14.29+10+4.29=0,故抵免限额为0。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购置存量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C.以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当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C,E
解析:
选项A: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E: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列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登记后,即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B.工商部门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
C.行政相对人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D.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答案:C
解析:
选项A,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登记后,应当向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选项B,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不是工商部门;选项D,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2018年)房地产公司将开发产品用于下列用途,属于土地増值税视同销售的有( )。

A.安置回迁
B.对外出租
C.奖励职工
D.利润分配
E.对外投资
答案:A,C,D,E
解析: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A.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B.甲欠乙货款,甲主张将该货款与其寄存于乙处的财物冲抵
C.甲欠乙一批苹果尚未交付,乙欠甲一批香梨也尚未交付,甲主张将两批货物的价值相抵
D.甲租用乙的房屋,尚未支付租金,甲.乙之间又签订买卖合同,甲已支付了货款,但乙尚未向甲交付货物,乙主张交付货物的价值与租金冲抵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抵销制度。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只有选项A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所以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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