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2-02-07)

发布时间:2022-02-07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国际税收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税法原则的有(   )。【多选题】

A.独占征税原则

B.受益原则

C.无差异原则

D.优先征税原则

E.单一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国际税法原则:1.优先征税原则。2.独占征税原则。3.税收分享原则。4.无差异原则。

2、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合作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保险公司之间的补偿再保险合同无需开展尽职调查

B.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

C.存款账户和托管账户属于金融账户

D.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不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

E.控制是指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机构80%以上的股权和表决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控制是指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机构50%以上的股权和表决权。 

3、下列关于“受益所有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具有所有权的人

B.代理人属于受益所有人

C.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具有支配权的人

D.指定收款人不属于受益所有人

E.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该否定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应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后执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代理人或者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选项E: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该否定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应报经省税务机关同意后执行。

4、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客观案例题】

A.6.00

B.5.00

C.3.25

D.3.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4+6)×25%=5(万元)。

5、根据中新协定的规定,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在该项利息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情况下,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    )。【单选题】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在该项利息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情况下,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出口自产产品,出口货物离岸价(即FOB价)为125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人民币,当月发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抵扣。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一批,组成计税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海关暂免征税予以放行。假设该企业无上期留抵税额,增值税征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0%,计划分配率为60%。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答案:
解析:
(1)“免抵退”税方法下的退税计算:
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离岸价格×计划分配率=1250×60%=75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50×(13%-10%)-750×(13%-10%)=15(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200×13%-(80-15)=-39(万元)
免抵退税额=1250×10%-750×10%=5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9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50万元,则当期应退的增值税税额=39(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50-39=11(万元)
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1×7%=0.77(万元)
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11×3%=0.33(万元)
当期应纳地方教育附加=11×2%=0.22(万元)。
(2)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①对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0000
②对免抵税额,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0000
③对应退增值税税额,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3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90000
④对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13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7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3300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2200

位于市区的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热水器。热水器单台销售成本0.1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0.18万元。2018年度企业财务核算反映信息为:销售热水器共计3万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4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4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3000万元;缴纳增值税450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4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300万元、管理费用4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非扶贫支出),取得合法票据。企业自行计算全年实现会计利润为336万元。2019年元月,经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两个问题:
(1)12月10日将100台热水器销售给关联企业,未作账务处理;
(2)12月20日接受某公司捐赠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增值税1.6万元,未作账务处理
该企业12月份应补缴増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A.3.23
B.1.12
C.1.41
D.1.43
答案:D
解析:
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0×0.18×16%-1.6)x(1+7%+3%+2%)=1.4 3万元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田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特征的有(  )。

A.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8000元
B.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1.5万元
C.虚构商品交易内容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
E.故意改变货物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B,D
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其中虚开的含义有两个:①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故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数量和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情形。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本题中,选项ACE,行为属于“虚开”,但未达到法定的虚开税款数额,故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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