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9-30)

发布时间:2020-09-3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项目中准予扣除的有( )。【多选题】

A.契税

B.开发小区的排污费、绿化费

C.安置动迁用房的支出

D.按照有关规定未计入房价向购买者收取的代收费用

E.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价向购买者收取的代收费用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开发小区的排污费、绿化费和安置动迁用房的支出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代收费用计入收入的可以扣除,不计入收入的不可以扣除。

2、下列行为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多选题】

A.房地产评估增值

B.个人之间交换自有居住用房

C.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送给直系亲属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自建商品房进行投资

E.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自建商品房安置回迁户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选项B,交换房地产行为既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按照规定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但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选项E,房地产企业自建商品房安置回迁户,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3、2015年8月1日,位于市区的某公司销售一座已经使用过的仓库,签订合同并开具了发票,取得收入500万元。由于企业不能取得该房屋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发票上所载的购房金额是30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确认,准予扣除的税费为11.25万元。购房发票上所载日期是2011年5月1日。计算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单选题】

A.43.13

B.38.63

C.51.13

D.60.6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每年按购房发票上的金额加计5%计算扣除地价款项和房屋开发成本;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一年。扣除项目=300×(1+5%×3)+11.25=356.25(万元)增值额=500-356.25=143.75(万元)增值率=143.75÷356.25×100%=40.3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43.75×30%=43.13(万元)

4、下列税务处理中,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B.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C.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补价,应作为当期的收入

D.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一致

E.对于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补价,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5、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 )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单选题】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018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4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万元。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债权人乙企业由于对方案存在异议,一直拒绝受领自己的份额。
(3)破产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又发现甲企业原董事曾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30万元,后于破产宣告1年后全部追回。
<3>、对于乙企业拒绝受领的情况,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 )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E.1年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2011年)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不需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答案:A,C,E
解析:
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时,债权让与协议生效。通知债务人后,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所以协议生效与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是同时的。债权让与后,北海公司成为伟东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甲的住所地在A地,乙的住所地在B地,某日,甲在C地被乙打伤,甲欲提起侵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A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B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由C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由B地或C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2年)2011年8月方某取得好友赠送的房产,赠送合同注明房产价值100万元,方某缴纳了相关税费5万元并办理了产权证。方某取得该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9.5
B.10
C.19
D.20
答案:C
解析: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5)×2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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