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每日一练(2021-01-28)

发布时间:2021-01-2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不属于按“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多选题】

A.画家拍卖其人物画作取得的收入

B.李某为某产品说明书进行翻译取得的收入

C.某高校教授为出版社审稿取得的收入

D.某杂志记者在其任职单位的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收入

E.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C: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拍卖文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客观案例题】

A.200000

B.20000

C.56000

D.104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拍卖文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2%=20000(元)。

3、某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2015年7月1日将其中的25%用于对外投资,不承担生产经营风险,投资期限3年,当年取得固定利润分红20万元;2015年9月1日将其中10%(自有住房)按政府规定价格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每月取得租金5万元,其余房产自用。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元。【单选题】

A.102400

B.104800

C.126400

D.144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企业按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房产税=1000×65%×(1-20%)×1.2%+[1000×25%×(1-20%)×1.2%×6÷12+20×12%]+1000×10%×(1-20%)×1.2%×8÷12=10.48(万元)=104800(元)

4、某居民企业2018年开始筹建,筹建期间发生了销售费用12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00万),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其他的成本费用200万元。该企业2018年底完成筹建,2019年开始经营,已知该企业发生的筹建费按三年摊销扣除。计算该企业2019所得税前应该扣除的筹建费( )万元。【单选题】

A.340

B.113.33

C.338

D.112.6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018年发生的筹建费=120+(20-5)+5×60%+200=338(万元)2019年税前应该扣除的筹建费=338÷3=112.67(万元)

5、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着不同的类型,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 )。【单选题】

A.单一所得税制

B.分类所得税制

C.综合所得税制

D.混合所得税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混合所得税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B.纳税人支付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扣除
C.纳税人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50%扣除
E.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不得加计扣除20%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纳税人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中扣除;选项B:纳税人支付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中扣除;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我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19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7200元,12月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16000元。
(2)3月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费50000元。
(3)5月份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原购入价45000元。
(4)6月转让位于大同的2015年3月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转让过程中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费。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16.8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5)7月将境内一处住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不含税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6)8月在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赠。
(7)9月将自有的一项非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境外A国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该项收入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78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8)10月,通过拍卖行将3年前购入的一幅字画拍卖,取得收入300000元,购买时实际支付价款50000元,拍卖时发生的可以扣除的相关税费为4000元。
(9)张先生每月工资薪金自行负担专项扣除为1500元。
向任职单位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显示:张先生有一女儿,4月20日满3周岁,尚未入幼儿园学习,经约定子女教育支出由张先生按100%扣除。购买具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险,月支出300元。年终奖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各月工薪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7月份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拍卖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9>、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境外已经缴纳境外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10>、计算张先生最终需要补退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 1月份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200-5000-1500专项扣除-200商业健康险)×3%=15(元)
2月份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200×2-5000×2-1500×2-200×2)×3%-15=15(元)
3月份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200×3-5000×3-1500×3-200×3)×3%-15-15=15(元)
4月份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200×4-5000×4-1500×4-1000子女教育-200×4)×3%-15-15-15=-15(元)
预扣预缴税额为负数,不再预扣预缴税款,后续月份同样为负值,无需预扣预缴税款。全年实际预扣预缴税额为45元。
【2】 年终奖16000÷12=1333.33(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应纳税额=16000×3%=480(元)。
【3】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70%×20%=5600(元)
【4】 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 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100-16.8)×20%×10000=226400(元)
【6】 7月份出租住房,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800修缮费-800)×10%=240(元)
【7】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
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8】 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0-50000-4000)×20%=49200(元)
【9】 中国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总额=[7200×12+50000×(1-20%)×70%+60000×(1-20%)-5000×12-1500×12-1000×9-200×12]×10%-2520=4780(元)
来源于A国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境外综合所得收入总额=4780×60000×(1-20%)÷[7200×12+50000×(1-20%)×70%+60000×(1-20%)]=1412.81(元)
【10】 张先生境内综合所得已经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45+5600=5645(元)。
境外综合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税款7800元,抵免限额为1412.81元,可以抵免1412.81元。中国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总额=4780(元)。
所以应退个人所得税=5645+1412.81-4780=2277.81(元)。

下列业务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是( )。

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B.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C.销售免税货物

D.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
答案:B
解析:
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业务主要有: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5) 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等。

A企业是位于某市的一家企业,其2020年相关活动如下:
(1)2020年1月底,因A企业自身原因,分立为甲企业和乙企业,甲企业承受A企业60%的土地,价值6000万元。乙企业承受A企业40%的土地,价值4000万元。两个企业的投资主体仍是A企业原投资主体,注册资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2)2020年5月初甲企业因自身资金紧张,把其价值1000万元的土地抵押给乙企业,同时乙企业借款给甲企业800万元周转。
(3)2020年6月初甲企业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8月底甲企业决定改变该土地用途用于建造炼油厂,支付补缴的政府土地出让金100万元,支付补缴的政府的其他费用共计80万元。
(4)2020年9月初甲企业从丁企业手中购置一办公楼,并签订转让合同,转让价格3000万元,已缴纳契税,但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此办公楼,所以办理了退款手续。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契税税率为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3)甲企业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
B.3
C.2.4
D.5.4
答案:D
解析:
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应纳契税=(100+80)×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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