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07-14)
发布时间:2020-07-14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中的( )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经过审理,可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多选题】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
C.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
D.申请人有特殊困难
E.违反法定程序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2、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中止的有( )。【多选题】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C.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D.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E.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C.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E.对市税务所(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省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选项DE: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4、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这里所说的“利害关系”一般是指经济上的( )等。【多选题】
A.债权关系
B.债务关系
C.供销关系
D.行政隶属关系
E.股权控股关系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所谓“利害关系”一般是指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控股关系等。
5、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行政复议证据不一定包括( )。【单选题】
A.勘验笔录
B.证人证言
C.鉴定结论
D.第三者的陈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陈述;(7)鉴定结论;(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C.镀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消费税
E.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B.因房屋拆迁引起的行政补偿争议案件
C.因确认不动产物权无效的争议案件
D.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引起的争议案件
E.因违法扣押造成损失引起行政赔偿争议案件
B.欠缴应纳税款
C.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D.擅自毁损税控装置
E.不办理税务登记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的;
(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按照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万元、税额36万元。另在B市C县城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18万元,其中支付分包商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4.5万元。上述建筑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购买一批建筑材料,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税额36.4万元。
(3)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该项目为老项目,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
(4)购买一台专业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税额0.39万元。该设备用于建筑工程老项目,该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5)购买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无法划清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
(6)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65万元,无法划清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
1.该企业在C县城提供的建筑服务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B.4.50
C.0
D.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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