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哪科难?哪科简单?

发布时间:2021-12-22


税务师考试哪科难?哪科简单?


最佳答案

大部分考生觉得《涉税服务实务》难,税务师考试难度比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大一些,比注册会计师难度小。

《税法一》科目是入门基础,也是最简单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
D、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
E、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受公司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原告吴永军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周某、宋某、吴某、杨某四个证人的证人证言,其中,周某是15岁的中学生,其父亲不让其出庭作证;吴某是吴永军的弟弟;宋某是吴永军代理律师的妻子;杨某是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宋某、吴某、杨某三人均亲自出庭作证。则在上述证人证言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言是( )。

A.周某
B.宋某
C.吴某
D.杨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周某一方面属于未成年人,另外一方面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因此,其证言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A错误。宋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妻子,属于与一方当事人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其证言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B错误。吴某是原告的弟弟,属于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其证言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C错误。杨某虽然是法院的院长,但是不妨碍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同时,题干中没有给出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其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D正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时确认收入应满足的条件有( )。

A.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C.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D.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E.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企业所得税中对于收入的确认条件和会计上对于收入的确认条件是有差异的,所以要特别注意区分,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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