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没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能申报高级职称吗

发布时间:2021-04-12


宁波的,没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能申报高级职称吗


最佳答案

你好,这是我整理的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高级职称评审 
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各省一般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证书如下:(具体以当年各省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各有差异。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是一家集成电路制造类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初,公司召开了经营与财务工作会。投资总监认为,要实现销售收入增长30%,需要对现有加工车间进行扩建,以扩充生产能力。车间扩建项目有A、B两个风险相当的备选扩建方案;投资均为1亿元,建设期均为半年,当年均可以投产,运营期均为10年;A、B两方案年均收益分别为0.25亿元和0.31亿元,回收期分别为2.5年和3.5年。
  要求:根据资料,分别计算A、B两方案的会计收益率,指出甲公司采用会计收益率法和回收期法的决策结论是否一致,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方案会计收益率=0.25÷1×100%=25%
  B方案会计收益率=0.31÷1×100%=31%
  采用两种方法决策结论不一致。
  理由:采用回收期法,A方案回收期短(2.5年),优于B方案(3.5年);采用会计收益率法,B方案会计收益率较大,优于A方案。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揽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乙公司为一家欧洲装备制造企业,以自主研发为基础,在电站风机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甲公司准备收购乙公司100%股权。
  要求:根据资料,从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的并购类型

答案:
解析:
属于纵向并购中的后向一体化。

甲单位为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5年7月28日,甲单位总会计师主持召开会议,听取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近期工作汇报,研究讨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宜。
  (1)因市政道路扩建,甲单位一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楼房将被拆除。市政府道路建设征迁办公室向甲单位承诺承担该栋楼房拆除费用,并另外支付2000万元补偿款。该栋楼房的账面原值1000万元,累计折旧600万元。资产管理处认为该栋楼房长期闲置,政府拆迁是妥善处置该项资产的一个机会。会议决定经单位授权由资产管理处直接与市政府道路建设征迁办公室签署资产处置和补偿协议。
  (2)甲单位下属乙事业单位承接一国际合作项目,但因资金不足,项目一直没有实施,这对乙单位实现当年收入预算目标和完成年度事业任务产生重大影响。为支持乙单位开展业务,财务处认为可将甲单位闲置资金按同期银行借贷利率有偿借给下属事业单位使用。考虑到将资金出借给下属单位风险可控,会议决定经单位授权由财务处直接与乙单位签署资金出借协议。
  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逐项判断事项(1)至(2)的建议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事项(1)的处理决定不正确。
  理由:处置资产的账面原值在800万元以上,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事项(2)的处理决定不正确。
  理由: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借,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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