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级会计职称报考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16
北京初级会计职称报考的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这个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人签章的效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这个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人签章的效力。
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有权审议决定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的是( )。
A.企业法定代表人
B.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
C.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D.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某些行为无效.这些行为包括( )。
A.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财产
B.虚构债务
C.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本题考核点是债务人的无效行为。选项 D属于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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