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地区中级会计延考2021年增报科目时间通知:3月26日18:00前
发布时间:2021-03-18
2020年汕尾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延期的考生看过来,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备考,相信不少考生已经非常有信心了,如果去年只报了一个考试科目,今年可以增加科目,具体详情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汕尾考区各位中级资格考试考生:
由于受疫情影响,汕尾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有部分考生希望在2021年度申请增加考试科目,经研究并请示上级财政部门,可以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增加考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延考增报科目申请表》。由考生本人提出增加考试科目申请,需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1年3月26日18:00前,将《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延考增报科目申请表》(见附件)送达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办公地址:汕尾市区澳门街华信商贸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660-3324857。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2021年度考试新增科目。
提交《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延考增报科目申请表》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9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新增加科目的报名及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度已报科目不需要重复报考,财政部技术部门会将新增科目和原报考的科目进行整合。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考生在现场办理增报科目手续时,须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财政人员工作。
附件: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延考增报科目申请表.dochttps://attachment.cnbkw.com/bkwimg/up/67369920210323145812450.doc
以上就是关于汕尾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增报科目的相关消息,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方面的相关消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www.shanwei.gov.cn/swczj/yaowen/tzgg/content/post_673699.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商场采用毛利率法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甲类商品2010年4月1日期初成本为3 500万元,当月购货成本为500万元,当月销售收入为4 500万元。甲类商品第一季度实际毛利率为25%。2010年4月30日,甲类商品结存成本为( )万元。
A.50
B.1 125
C.625
D.3 375
解析:本期销售毛利=4 500×25%=1 125(万元)
销售成本=4 500-1 125=3 375(万元)
期末存货成本=3 500+500-3 375=625(万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的合同
B.担保物的取回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本题旨在考查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故本题应选C、D项,而A、B项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下列风险控制对策中,属于规避风险的是( )。
A.拒绝与不守信用的厂商业务往来
B.在发展新产品前,充分进行市场调研
C.对决策进行多方案优选和替代
D.采取合资、联营、联合开发等措施实现风险共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旨在考查背书人“禁止背书”的法律后果。本题要注意区分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与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不同法律后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该汇票不得转让。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将出票人作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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