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四能参加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考试么?

发布时间:2020-01-16


大四?考高级会计师?不可能的。高级会计师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在业务能力上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以及了解发展的趋势,还要有丰富的经济工作经验,专业高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能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够提出有价值的辅助性决策意见。看到这,你觉得你能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吗?

想要报考高级会计师?2020年高级会计考试资讯还未发布,但我们可以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一起来看看吧,大四虽然不可以考,但可以看看那些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呢?所不定你也符合条件哦!

2019年高会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是关于大四是否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说明,努力的大学生们,别着急,仔细看看高级会计师的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的东西,为将来报考高级会计师打下坚实基础,不久的将来,你就是高级会计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8)甲公司是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系列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为确保新准则的有效执行,该公司于2017年11月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了新准则集中培训。培训结束时,会计人员对自2018年开始可能发生的与金融工具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讨论交流。部分人员发言要点摘录如下:
  会计人员A:公司的债券业务较多。对于购入的债券,如果公司管理该类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该类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类债券为目标,且该类债券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和以未偿付的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在初始确认时,除非在符合规定条件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否则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会计人员B:公司持有的除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外的权益工具投资,均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人员C:对公司商品销售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会计人员D:公司将来购买的债券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则公司无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债券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会计人员E:套期工具通常应是衍生金融工具,但公司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时,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外)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指定为套期工具。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1)判断会计人员A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2)判断会计人员B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判断会计人员C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4)判断会计人员D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5)判断会计人员E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存在不当之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说法不当。理由: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的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存在不当之处。
  “均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说法不当。
  理由: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收益的金融资产。
  (3)不存在不当之处。
  (4)存在不当之处。
  “无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债券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的说法不当。
  理由:公司将来购买的债券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类债券投资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5)不存在不当之处。

2018年1月1日,A公司以3 100万元银行存款作为对价购入B公司当日发行的一项一般公司债券。取得时,A公司根据该项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业务模式,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年末,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 200万元,摊余成本为3 065万元。因A公司管理该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A公司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仍为3 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2019年1月1日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 065万元;在2019年1月1日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35万元。指出A公司会计处理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公司在2019年1月1日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 065万元不正确;在2019年1月1日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35万元也不正确。理由:A公司应在2019年1月1日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 200万元;应在2019年1月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5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A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专题会议上,公司管理层成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内部控制对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公司作为首批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应当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请在座各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唯一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总经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有必要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议由董事长任组长,本人担任副组长,管理层其他成员任组员,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
财务总监:随着多元化战略的成功实施,本公司业务已涵盖制造、能源、金融、房地产四大板块。建议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 18 项应用指引,将上述四大业务板块已有的管理制度与18 项应用指引逐一对标,满足相应的控制要求。鉴于公司经营管理任务繁重,对 18 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
投资总监: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企业投资行为作了严格规范。但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主席: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熟悉本公司业务流程,且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可以考虑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
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分析判断 A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上述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董事长的“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唯一目标”的观点不当。
(1 分)
理由: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而不仅仅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1 分)
或: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合规,资产安全、报告、经营和战略目标。(1 分)
评分说明:上述 5 目标,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分。
2. 总经理的“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的观点不当。(1 分)
理由: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部门
共同参与(或:需要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责,而非仅仅一个财务部就能完成此项工作。(1 分)
3.财务总监的“18 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的观点
不当。(1 分)
理由:不符合全面性(0.5 分)和重要性(0.5 分)原则。
或: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针对所有重要业务或事项实施控制,不仅仅局限于18 项应用指引涵盖的业务。(1 分)
4.投资总监的“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
后即可实施”的观点不当。(1 分)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实行联签制度)。(1
分)
5.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 分)和“将内部控制咨询
和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1 分)的观点不当。
理由:(1)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而非由经理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 分)
(2)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1 分)
6.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
价”(0.5 分)和“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0.5 分)的观点不当。
理由:(1)不符合重要性原则。(1 分)
或:企业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侧重对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事项进行评
价。(1 分)
(2)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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