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江苏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19-12-31
江苏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你了解吗?快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4、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1、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3、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
4、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5、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好的,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不知道小伙伴们是否清楚了呢?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甲公司为实现做强做大主业的战略目标,对业务相似、地域互补的能源企业 A 公司实施收购。收购前,甲公司与 A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 A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相同。
①2016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 A 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10 亿元价款购入 A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 A 公司 70%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2 亿元,公允价值为 11.3 亿元。
②2016 年 3 月 29 日,甲公司向 A 公司控股股东支付了全部价款 10 亿元,并于 2016 年 3 月30 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能够对 A 公司实施控制。2016 年 3 月 30 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5 亿元,公允价值为 12 亿元;除 W 固定资产外,A 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W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0.2 亿元,公允价值为 0.7 亿元。甲公司为收购 A 公司发生并支付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等直接费用 0.3 亿元。
(2)2016 年 5 月 10 日,甲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母公司乙公司发行普通股 2 亿股,取得乙公司持有的 B 公司 10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 B 公司实施控制。B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相同。合并日,B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7 亿元,公允价值为 8 亿元;B 公司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7.2 亿元。
据此,甲公司于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 B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 7 亿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2014 年 5 月 20 日,甲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C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 C 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对 C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1.6 亿元。2016 年 6 月30 日,甲公司因战略转型,以 0.75 亿元价款出售所持有的 C 公司 2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该日,C 公司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 亿元。股权出让后,甲公司仍能对 C 公司实施控制。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起至本次股权出让前,甲公司一直持有 C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
据此,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出售 C 公司部分股权取得的价款与所处置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0.35 亿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2016 年 10 月 10 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优先股,约定每年按 6%的股息率支付股息(股息实行累积制,且须支付);该优先股 15 年后将被强制赎回。
据此,甲公司将该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5)2016 年 10 月 20 日,甲公司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判断其生产产品所需的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将在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上涨。甲公司决定对预定 3 个月后需购入的该原材料采用买人套期保值方式进行套期保值,并与有关方签订了相关协议。甲公司开展的该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有关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运用条件。
据此,甲公司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进行会计处理。
(6)2015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对 50 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授予股票期权,授予对象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即可按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2015 年末,甲公司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2016 年 12 月 21 日,甲公司公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变化和公司激励政策调整等因素,遵循法定程序,决定取消原股权激励计划。
据此,甲公司在 2016 年末,不再将当期取得的与该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并将 2015 年已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的有关服务予以调整。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应确认商誉。理由: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甲公司对 A 公司的合并成本为 10 亿元,大于购买日按持股比例享有的 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8.4 亿元(12*70%),差额为 1.6 亿元,故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商誉 1.6 亿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故W 固定资产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金额是其公允价值为 0.7 亿元。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7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8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或: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体现全面性原则。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1) 在2013年10月召开的2014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启动会议上,部分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总会计师:明年经济形势将更加复杂多变,“稳增长”是国有企业的重要责任。结合集团发展战略,落实董事会对集团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预算的总体要求,即:营业收入增长10%,利润总额增长8%。
A事业部经理:本事业部仅为特殊行业配套生产专用设备X产品。本年度,与主要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确定未来三年内定制X声品200台,每台售价800万元。本事业部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工作,力保实现利润总额增长的8%预算目标。
财务部经理:2013年4月10日,公司总部进行了流程再造,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即及人员配备发生了重大变化:2014年的预算费用项目及金额与往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总部各部门费用预算不应该继续采用增量预算法,而应采用更为适宜的方法来编制。
采购部经理:若采购业务被批准列入2014年预算,为提高工怍效率,采购业务发生时,无论金额大小,经采购经理签字后即可支付相关款项。
(2) 甲公司2013年预算分析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理自:x产品未来的销售价格及要求的利润水平已经确定,A事业部应按照不高于“销售价格-必要利润”的逻辑,倒推出预期成本,展开目标成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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