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你知道吗?赶紧看一看!
发布时间:2020-03-01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的相关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一、报名时间及入口。
1.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31日17:00。
2.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3.报名缴费:考生应于2020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资格审核。
审核方式由原来的考前报名资格审核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具体如下:
1.个人自行审核报名: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自行下载打印并保存好网上报名信息表,在考试通过后进行考后资格复审时提交。
2.考后资格复审: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在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内地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6日。2020年高级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对于参加高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一定要提前熟悉无纸化考试方式,避免因为操作问题影响考试成绩。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的相关讯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后续也可以通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 2010 年 1 月 1 日,顺风电网公司收到发行价款 52400 万元,所筹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 25%。2010 年顺风电网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00 万元,2010 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40000 万股。
(2) 2011 年 1 月 1 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50%转为顺风电网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未转为顺风电网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一次结清。
假定:①顺风电网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假定顺风电网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 4%;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③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④利率为 4%、期数为 5 期的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为 4.4518,利率为 4%、期数为 5 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为 0.8219;⑤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其包含的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
要求: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52224.5*4%*(1-25%)=1566.74(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100=5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566.74/5000=0.31(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的每股收益=(30000+1566.74)(40000+5000)=0.70(元)。
1.2015 年 1 月 1 日,正大公司定向发行每股面值 1 元,公允价值为 4.5 元的普通股 1000 万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 30%有表决权股份,在交易前,正大公司与 A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不持有 A 公司股份,交易后,正大公司能够对 A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000 万元,除行政管理用 W 固定资产外,其他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分别与其账面价值相同。该固定资产原价为 500 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计提折旧 100 万元,当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480 万元,预计尚可使用 4 年,与原预计剩余年限相一致,预计净残值为 0,继续采用原方法计提折旧。
2.2015 年 8 月 20 日,A 公司将其成本为 900 万元的 M 商品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1200 万元出售给甲公司,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正大公司向非关联方累计售出该商品 50%,剩余 50%作为存货,未发生减值。
3.2015 年度,A 公司实现净利润 6000 万元,因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00 万元,未发生其他影响 A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要求:
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200*30%=60(万元)
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749
——其他综合收益 60
贷:投资收益 1749
其他综合收益 60
(1)B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失控。经查,该项投资发生于 2004 年 6 月,当时 8 公司董事长谭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境外甲金融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总经理的廖某,双方约定,由 B公司向甲公司投入 l000 万元用于投资,期限 1 年,收益率 20%。考虑到这项投资能给本公司带来巨额回报,为避免错失良机,谭某指令财会部先将 1000 万元资金汇往甲公司,之后再向董事会补办报批手续、补签投资协议。财会部汇出资金后向对方核实是否收到汇款时却始终找不到廖某。后经查实,甲公司纯系子虚乌有。
(2)C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松弛。2004 年 3 月,c 公司为乙公司提供 100 万元贷款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李某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此事。由于李某对担保业务不熟悉,c 公司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李某仅凭感觉认为乙公司董事长是本公司总经理的亲属,不会出问题,于是办理了担保手续。此后,乙公司破产,C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D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混乱。2003 年 5 月,D 公司开工建设职工活动中心,2004 年 6 月份完工。工程原定总投资 3500 万元,决算金额为 3950 万元。据查,该工程由 D 公司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会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经 D 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并授权由工会主席张某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对工程价款支付的审批。随后,张某私自决定将工程交由某个体施工队承建。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施工队负责人向张某提出,职工活动中心应有配套健身设施,建议增建保龄球馆。张某认为这一建议可取,指示工会有关人员提出工程项目变更申请,经其签字批准后实施。在工程完工后,由工会有关人员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由财务部门将交付使用资产登记入账。职工活动中心交付使用后,发现包括保龄球道在内的多项工程设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E 公司重大设备采购控制不严。2004 年 5 月,E 公司决定从国外引进两台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生产设备。经某客户推荐和联系,E 公司指派一副总经理带队赴国外丙公司实地考察。考察期间,考察团仅观看了所要采购设备的图片和影视资料,未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测试。双方代表经过谈判,并经各自公司授权批准,签订了采购合同。6 月 15 日,E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了设备款。8 月初,两台设备运抵 E 公司,并在启封、安装后立即投入生产。但在生产过程中。这两台设备多次出现故障。后经专家鉴定,这两台设备系国外淘汰多年的旧机器,丙公司仅仅更换了一些零部件、重新喷涂了油漆就将其出售给了 E 公司,其实际价值不及售价的十分之一。
该事务所在工作结束后,向 A 公司管理层通报了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情况。针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A 公司召开由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在讨论过程中,有关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A 公司董事长王某:这几个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给企业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值得反思。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要切实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要怕程序复杂,也不要怕审批繁琐,只要能搞好内部控制,花多大代价都值得。
A 公司总会计师赵某:第一,要强化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财会部增设审计处,专门负责对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处接受财会部领导,但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汇报。第二,严格审批权限,各子公司均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财务收支,无论是工程支出还是日常零星开支,都由各子公司董事长审批。
A 公司财会部经理孙某:第一,建议加强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实行刚性预算,超预算的工程支出一律不予批准;第二,落实固定资产采购责任制,建议由各子公司技术部全权负责办采购事宜,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要求:
理由:建立、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2)A 公司总会计师赵某提出的在财会部增设审计处,并由财会部具体领导的建议不当。
理由:内部审计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3)A 公司总会计师赵某提出上收审批权限、由各子公司董事长一人审批所有财务开支的建
议不当。
理由:不符合授权批准控制的要求。
(4)A 公司财会部经理孙某提出的对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批准的意见不当。
理由:特殊情况下,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调整工程项目预算。
(5)A 公司财会部经理孙某提出由各子公司技术部全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意见不当。
理由: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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