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你清楚吗?
发布时间:2020-03-01
相信很多小伙伴已经得到了2020年河北省高级块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本月开启的消息,大家是否都准备好报考了呢?有的小伙伴在问:我打算报考此次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不知道考试是在几月份举行呢?别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此问题来给大家详细说说吧!
首先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给大家说说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的安排,此次考试时间为9月6日(星期日)8:30—12:00,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欲报考此次考试的小伙伴一定要尽早着手备考,毕竟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难度不可小觑哦!
接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说说考试科目的问题吧!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应试者会计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来源于《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涵盖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企业投资、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企业预算管理、业绩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管理、企业并购、金融工具会计、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对于考试科目有了更深的了解了呢?
再给大家说说考试的方式,有的小伙伴还在问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是机考还是纸考……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无纸化改革,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因此大家要在考试之前习惯于在电脑上操作完成答题,避免在考试中因为不会操作而影响考试啦!
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说说关于考试的合格标准吧,这也是很多考生关心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看,《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句:具体的考试合格标准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啦!
看到这里大家对于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等内容是不是已经清楚了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已经报考此次考试的小伙伴能够抓紧时间备考,愿大家都能在2020年实现你们的高级会计师梦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全面预算管理
①在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架构上,将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设立在财务部门,由总会计师担任主任,工作人员除了财务部门人员外,还应包含计划、人力资源、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②在全面预算的编制方式上,2019年以前,采用公司各个层级共同制定预算,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保留最后的批准权的编制方式。2019年,甲公司直接向各预算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并要求严格执行。
③在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上,2019年以前,甲公司以不变的会计期间作为预算期间进行预算编制。2019年,甲公司制定了以“月份”为单位滚动式的预算编制方法。
④在全面预算考核上,只对全面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应奖惩治理。
(2)企业绩效评价
2018年,甲公司经审计后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甲公司2018年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为100万元,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为150万元。假设表格中提供的数据均为年度平均数据。
要求:
1.根据资料(1)中的第①点,判断针对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架构的表述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1)中的第②点,判断2019年以前和2019年分别采用的是哪种全面预算编制方式,并分别说明两种编制方式的优缺点。
3.根据资料(1)中的第③点,判断2019年以前和2019年分别采用的是哪种全面预算编制方法,并分别说明两种编制方法的优缺点。
4.根据资料(1)中的第④点,判断针对全面预算考核的表述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5.根据资料(2)及《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增加值考核实施方案》,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的经济增加值。
理由: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和企业经理层,不能设立在财务部门。
2.①2019年以前甲公司采用的是参与式预算编制方式。
参与式预算的优点:提高下级的士气和动力。
参与式预算的缺点:预算执行者为了逃避最终责任,可能造成预算松弛问题,编制低标准预算,指定容易实现的目标;此外,当上下级之间存在信息非对称时,心理因素就会导致行为扭曲,如高层管理者过严或过松的审批会引发预算松弛或预算操纵问题。
②2019年甲公司采用的是权威式预算编制方式。
权威式预算的优点:从企业全局出发,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权威式预算的缺点:主观性较强,下级缺乏责任感和动力,预算目标的实现会大打折扣;此外,较低层级因担心本期费用的节省、投资的减少会对下期预算(可控资源)产生影响,就会产生“用完预算”的行为问题。
3.①2019年以前甲公司采用的是定期预算法。
定期预算法的优点:能够使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相对应,有利于将实际数和预算数比较,有利于对各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定期预算法的缺点:a.不能使预算的编制常态化,不能使企业的管理人员始终有一个长期的计划和打算,从而导致一些短期行为的出现;b.不利于前后各个时期的预算衔接,不能适应连续不断的业务活动过程的预算管理。
②2019年甲公司采用的是滚动预算法。
滚动预算法的优点:通过持续滚动预算编制、逐期滚动管理,实现动态反映市场、建立跨期综合平衡,从而有效指导企业营运,强化预算的决策与控制职能。
滚动预算法的缺点:a.预算滚动的频率越高,对预算沟通的要求越高,预算编制的工作量越大;b.过高的滚动频率容易增加管理层的不稳定感,导致预算执行者无所适从。
4.针对全面预算考核的表述不正确。
理由:在全面预算考核上,不仅要对全面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还应对全面预算组织工作进行考核。
5.税后净营业利润=800×(1-25%)+(100+150)×(1-25%)=787.5(万元)
调整后资本=3000+1800=4800(万元)
经济增加值=787.5-4800×6.5%=475.5(万元)。
(1)积极开拓非洲等新兴市场,选择政局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部分国家开展经营,将产品和服务拓展到上述地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公司境外经营的统一政策,产品和服务以本地货币计价,同时交易以美元结算。
(2)加大研发力度,以培育享誉国际的自主品牌为目标,充分利用公司高素质的研究团队和丰富的研发资源,在整车开发、新能源应用、零部件及配件技术自主化等涉及汽车制造的各个技术领域启动全方位研发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所突破。
(3)开通国际网络营销渠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际知名信息技术提供商,要求承包方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开发设计网络营销平台,并委托其全权负责该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从而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
(4)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兼并重组境外的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和部分下游销售平台,更好地整合当地资源;同时,利用境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
(5)在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不断夯实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2/3以上成员由执行董事兼任。
要求:
1.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逐项识别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1)至(5)项改革措施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逐项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
2.简述企业风险管理目标。
3.指出控制性风险管理与机会性风险管理主要区别。
控制措施:甲公司可以采取套期保值(或:远期合约;或:提前或延期收付款;或购买保险)等措施来降低或分担风险。
(2)第二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或:研究项目立项风险)
控制措施:甲公司应当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
(3)第三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优势。(或:业务外包过程管理风险)
控制措施:企业应当加强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外包业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密切关注并持续评估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4)第四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投资决策失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或:投资决策风险)
控制措施: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或:企业应当谨慎从事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5)第五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组织架构设计风险。(或:治理机构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控制措施: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独立性。(或: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应当由独立董事组成)
2.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在于使企业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加强对重大风险因素的识别及评估、提供对决策颇有价值的信息。从目标实现的角度,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资源的有效性和效率、保证报告目标与企业报告的可靠性、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从为企业带来盈利的角度,能够使企业尽量避免危险性因素发生、提升运营效率和合规性、抓住发展机遇。
3.控制性风险管理(或不确定风险)侧重于满足企业合规性的要求,也对企业日常运营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如利率汇率变化进行管理、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涨跌、国家政策变化、竞争对手转变竞争策略等进行管理,应对可能发生的损失。
机会风险管理是刻意承担的、旨在揭力推进企业目标(获得高额回报等)实现的风险。
控制性风险管理与机会风险管理主要区别是不为获取超额回报。
(1)对外投资控制。
大华公司为了分散经营风险,决定寻求新的投资机会。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价迅速上涨,公司有意将资金投入房地产行业。某日,一家客户李某带来一个消息,他所在城市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准备转让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同时有几家公司在竞争。大华公司得悉后,立即指派
采购部职员王某全权负责。王某与土地转让方接触后,感到可行,双方商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5000万元,大华公司按时支付给了土地转让方。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大华公司发现,该土地已经抵押给银行,产权无法过户,大华公司陷入漫长的诉讼之路,遭受了巨大损失。
(2)销售与收款控制。
大华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之一是在销售上采取了比较宽松的信用政策和
强有力的绩效激励政策。为了抢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规定,业务员可以以发货为依据,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拿提成,销售额越多,提成比率越高。但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也大幅度增加,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是营业收入的 2 倍,而且账龄越来越长,坏账比例居高不下。只见收入增加,不见效益改善。
(3)工程控制。
随着业务的增长,大华公司原有生产基地已不能满足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扩建生产基地。因此事关重大,防范舞弊,由总经理刘某亲自负责该工程项目,从工程招标、工程款的支付到竣工决算,实行全程一支笔审批。工程完工投产后,该生产基地经常因施工质量问题停工。随后,刘某被人举报收受巨额贿赂,被提起公诉。法庭上,刘某非常后悔地说,由于收受了贿赂,无法合理地选择承包方和进行严格的工程管理,处处受制于人;施工方也因为承接工程支付了巨额贿赂款,只能通过偷工减料来获取利润。
(4)货币资金控制。
2017 年 4 月,出纳张某的朋友孙某希望张某能帮忙从公司账上划出 50 万元,投资股市,所得利润两人均分。张某表示同意,随后找到担任财务经理的父亲,请求在财务经理的权限内批准50 万元,并保证使用 3 个月后一定归还。父亲碍于亲情答应帮忙,但交代一定要保密,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张某说,肯定不会有事,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我自己编自己核查,收支都不记账,资金余额就平了。随后,张某利用这笔资金取得了 40 万元的投资收益,并如约将 50 万元归还了该企业。
要求:
①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对外投资绩效的评估与执行。大华公司对涉及的重大项目,没有建立相应的对外投资业务岗位责任制,委托王某全权负责,没有做到决策与执行等不相容职位相分离。
②按照规定,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
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大华公司从事机械行业,贸然进入高风险的房地产行业,选派不熟悉业务的采购员负责该业务,加大了投资的风险,给企业造成损失。
③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资项目建议
书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对外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大华公司为了抢时间,对于重大项目没有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就轻易决策,未能保证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合理性,在投资风险控制上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2)销售与收款控制存在缺陷。
①按照规定,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
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大华公司在销售政策的制定上不够科学合理,信用政策过宽,在没有对客户信用进行认真细致调查的基础上,仅仅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就轻易发货,极大地增加了收账风险。
②按照规定,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
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大华公司的销售激励政策不利于风险控制。业务员只顾发货,增加营业收入,拿取提成,不管后期催收,疏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致使坏账比率越来越高,给企业造成损失。
(3)工程控制存在缺陷。
①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
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大华公司在工程招标、支付款项等方面,全部由刘某一支笔审批,违背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分离、项目实施与款项支付分离,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②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企业应当
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于刘某独断专横,权力过大,在验收中又不敢得罪施工方,工程质量的验收形同虚设,致使生产中不断出现事故。
(4)货币资金控制存在缺陷。
①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应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
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大华公司财务经理与出纳是父女关系,属于直系亲属,违背了回避制度的规定。
②按照规定,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果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大华公司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由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其兼任稽核,很容易出现舞弊行为。
1.2012 年初,静观公司为其研发中心 200 名专业人员每人授予 10000 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职员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 3 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行使。静观公司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全体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取决于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或职工认可价格的较低值确定。
2.静观公司实施对润迅公司的收购。经过行业分析,静观公司强烈地意识到,全球性的环境和能源危机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成为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的迫切需求。为提高产品在节能灯生产方面的技术含量、扩大节能灯的生产规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静观公司收购了研发力量雄厚的润迅公司。润迅公司是泰和集团公司于 2000 年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新型节能灯。2015 年 6 月 30 日,静观公司采用承担润迅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润迅公司,取得了控制权。当日,静观公司的股本为 50 亿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60 亿元,留存收益为 25 亿元;润迅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0.3 亿元(公允价值为 0.5 亿元),负债合计为0.5 亿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3.静观公司收购润达公司。经过市场调研,静观公司得知润达公司为一家灯具配件制造企业,为静观公司灯饰配件的供应商,其主要产品是格栅灯盘、支架和筒灯等。润达公司与静观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为实现专业化生产,缩短生产周期并节约仓储费用,2014 年 3 月 31 日,静观公司支付现金 3 亿元(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募得)成功收购了润达公司的全部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 亿元,公允价值为 2.8 亿元),取得了控制权。并购完成后,静观公司对润达公司引入了科学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先进经营理念,将其主灯生产业务剥离出来,使其业务更加集中于灯饰配件,同时追加资金 0.8 亿元对润达公司的生产技术进行改造,极大地提高了润达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静观公司收购山水公司。如何实现产业链延伸,静观公司将并购的眼光聚焦于山水公司。
山水公司是一家灯饰产品的经销商,在全国拥有 2000 多家销售网点,与静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取得山水公司的销售网络资源,静观公司对其实施了并购。2013 年 3 月 1 日,静观公司以公允价值为 2.5 亿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对价购买了山水公司 35%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山水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0 亿元、公允价值为 7.1 亿元;2015 年下半年,静观公司采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到足够资金,以现金 4 亿元作为对价再次购买了山水公司 45%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山水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8 亿元、公允价值为 9 亿元,静观公司之前所取得的 35%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为 3.10 亿元。
5.收购步兴公司。为进取西北地区的市场发展,2014 年 12 月 1 日,以现金 0.24 亿元作为对价购买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步兴公司 90%的有表决权股份。步兴公司为 2012 年新成立的公司,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步兴公司持有货币资金为 0.26 亿元,实收资本为 0.2 亿元,资本公积为0.06 亿元。假定不考虑其他情况。
要求:
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冲减静观公司的资本公积(或调整静观公司的资本公积)。
(2)静观公司并购润达公司产生商誉。
商誉金额=2-1.7×100%=0.3(亿元)。
(3)静观公司并购山水公司不产生商誉。静观公司支付的企业合并成本 3.55 亿元与取得的山
水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7.2 亿元(9×80%)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4)静观公司并购步兴公司不产生商誉。静观公司并购步兴公司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的购买成本应按购买日所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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