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年税务师考试教材勘误说明
发布时间:2019-07-24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
勘误说明
尊敬的各位读者:
2019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中出现部分错误和疏漏,给广大读者学习带来困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向广大读者真诚道歉,同时也感谢广大热心读者能及时发现并反馈教材中的问题。就考试而言,试卷中会提供必要的税率表参考,教材内容未反映政策变化等问题不会影响读者应试。勘误说明如下:
一、《税法(Ι)》
《税法(Ι)》勘误表
序号 |
页码 |
行数 |
原文 |
内容调整 |
1 |
74 |
28-29 |
并且,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
并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
2 |
93 |
11 |
……,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
……,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 |
3 |
94 |
37-39 |
……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
……鲜奶按较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 |
4 |
101 |
4-5 |
……不准许抵扣进项税,也不允许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准许抵扣进项税。 |
5 |
140 |
13 |
2019年该企业应纳增值税=26-18.04=7.40(万元) |
2019年该企业应纳增值税=26-18.60=7.40(万元) |
6 |
141 |
25 |
7.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确定。 |
7.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确定。 |
7 |
145 |
24 |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8 |
151 |
17-23 |
2.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3.……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重置均购买单价×11%÷(1+11%)
|
2.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3.……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
9 |
155 |
19 |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
10 |
161 |
30 |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对已按17%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 |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对已按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 |
11 |
166 |
37 |
3.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 |
3.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 |
12 |
172 |
6-15 |
公式中的“17%” |
均改为“适用税率” |
13 |
178 |
18、32 |
……,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
……,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3% |
14 |
180 |
6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2% |
15 |
181 |
26 |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适用税率) |
16 |
182 |
30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
17 |
183 |
4 |
……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
二、《税法(Ⅱ)》
《税法(Ⅱ)》勘误表
序号 |
页码 |
行数 |
原文 |
内容调整 |
1 |
87 |
24-30 |
4)新技术开发费用应调减所得额 =40×50% =20(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80+50+10-20+20.4+6+1+3+2=152.4(万元) (10)2018 年应缴企业所得税 =152.4×25% =38.1(万元) |
(4) 新技术开发费用应调减所得额 =40×75% =30(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 =80+50+10-30+20.4+6+1+3+2=142.4(万元) (10)2018 年应缴企业所得税 =142.4×25% =35.6(万元) |
2 |
208 |
9-11 |
(1)应纳税所得额=30000+15000*(1-20%)+12000*(1-20%)*70%-5000=43720(元) (2)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3720*30%-4410=8706(元) |
(1)薪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5000)×20%-1410=3590(元)
(2)劳务报酬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10%-210=990(元)
(3)稿酬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1-20%)×70%×10%-210=462(元)
(4)丽莎3月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90+990+462=5042(元) |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380
C.1080
D.2080
B.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时,海关应按照货价的5%计算保险费
C.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进口关税
D.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E.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B.0.5
C.3.24
D.3.6
B.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C.减损权利或者増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
D.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4)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7-24
- 2021-07-31
- 2019-07-24
- 2020-09-17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7-24
- 2020-08-16
- 2021-06-03
- 2019-07-24
- 2019-07-24
- 2020-06-18
- 2020-09-17
- 2019-07-24
- 2020-01-02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8-03
- 2019-07-24
- 2020-09-17
- 2020-08-16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7-24
- 2019-07-24
- 2020-08-19
-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