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师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提升能力、讲求实效,统筹资源、创新发展,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税务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履行继续教育义务,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其整个职业生涯。

第四条 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第五条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适用本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及所属机构的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税务师继续教育实行中税协、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三级管理。

第七条 中税协负责制定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划中长期继续教育,审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教学计划,指导地方税协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合作机构培训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第九条 事务所负责组织本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

(三)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四)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五)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第十四条 中税协组织的面授和远程教育培训外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地方税协自行制定。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中税协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 地方税协审核本地区税务师继续教育情况。

第十七条 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地方税协批准后可以顺延一个年度,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

(一)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四)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且不符合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21日起施行。2013年印发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同时废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年)甲在自家开放式阳台上养了数盆花,一日刮大风,一盆花被风吹落,将楼下路过的行人乙头部砸伤,乙到医院缝了5针,支付医药费若干。此案中,若追究甲的赔偿责任,应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答案:B
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征契税
B.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C.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可以减免契税
D.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E.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答案:A,C
解析:
选项A: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选项C: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甲公司2019年计划投资购入一条生产线,相关资料如下:
(1)该生产线的初始投资额为800万元,建设期为1年,建成后立即投入使用。预计该生产线投入使用后,每年将给公司带来5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同时每年的付现成本是100万元。
(2)预计该设备投入使用的第一年年初需要流动资产30万元,流动负债20万元;第二年年初需要流动资产40万元,流动负债10万元。
(3)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期末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假设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10%。
[已知:(P/F,10%,1)=0.9091,(P/F,10%,2)=0.8264,(P/F,10%,8)=0.4665,(P/A,10%,5)=3.7908,(P/A,10%,6)=4.355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该设备的原始投资额现值为( )万元。

A.825.62
B.853.38
C.785.36
D.865.38
答案:A
解析:
原始投资额现值=800+10×(P/F,10%,1)+20×(P/F,10%,2)=825.62(万元)

(2017年)下列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是( )。

A.英国会展单位在我国境内为境内某单位提供会议展览服务
B.境外企业在巴基斯坦为我国境内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C.我国境内单位转让在德国境内的不动产
D.新西兰汽车租赁公司向我国境内企业出租汽车,供其在新西兰考察中使用
答案:A
解析:
选项B: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选项C: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外的,不属于在境内销售不动产;选项D: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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