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 2019注会成绩复核,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0-01-15


吉林省注会成绩公布后,很多小伙伴对成绩有异议吗?或者差2、3分及格的考生有考虑过符合成绩吗?想必大家都十分关注成绩复核的事情,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一些注册会计师成绩复核的资料,快来看看吧!

注会考试成绩复核适用范围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规定,成绩核查范围包括:申请成绩核查考生的主、客观成绩是否均进行了正确登录,主观试题的卷面有无漏批、分值是否正确加总,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临界分数进行复评。

注会考试成绩复核流程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4〕6号),考生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于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流程具体可以划分为“三步”:

1、注会成绩复核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

2、成绩复核申请平台:网报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

3、中注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此时考生只需耐心等待即可。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入口已开通,成绩复核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考生可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入口已开通,成绩复核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考生可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根据《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得知,2019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2019年12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以上就是关于成绩符合的相关讯息,有复核成绩的小伙伴一定要抓紧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可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下列等式正确的有( )。

A.销售收入增长率=资产增长率
B.股东权益增加=留存收益增加
C.销售收入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
D.股利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
答案:A,B,C,D
解析:
在可持续增长的情况下,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负债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股利增长率=留存收益增长率,所以,选项ABCD 是正确的。

同时售出甲股票的1股看涨期权和1股看跌期权,执行价格均为50元,到期日相同,看涨期权的价格为5元,看跌期权的价格为4元。如果到期日的股票价格为48元,该投资组合的净收益是()元。

A.5
B.7
C.9
D.11
答案:B
解析:
组合的净收益=-2+(4+5)=7(元)。

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0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假设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65万元(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开)。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厂房装修;成本价为2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5年10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取得销售额每辆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7.8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不含税价),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不含税价),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问题(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问题(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问题(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问题(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问题(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7):计算该企业3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
解析:
 问题(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3%+5.65÷(1+13%)×13%=11.05(万元)
  问题(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1+13%)×13%=3.34(万元)
  问题(3)销项税额=0;因为属于将自产产品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无需视同销售。
  问题(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销项税额=1×13%×5=0.65(万元)
  问题(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8+6×9%=8.34(万元)
  问题(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9%+5×9%)×(1-20%)=2.52(万元)
  提示:购进农产品未明确用途,先按9%抵扣,使用时再按用途确定是否加计扣除1%。
  问题(7)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1.05+3.34+0.65-8.34-2.52=4.18(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