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2020-08-19)
发布时间:2020-08-19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施工许可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以下建设工程中,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多选题】
A.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
B.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C.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
D.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
E.抢险救灾工程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故选AB。
2、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法规规定颁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有()。【多选题】
A.已经领取了拆迁许可证,准备开始拆迁
B.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经有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有满足开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D.已经依法确定了施工企业,但尚未按规定委托监理企业
E.办理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A选项未表明拆迁进度,不能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B选项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别是申请用地和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缺一不可;C选项中满足开工需要不正确,且未表明是否审查合格;D选项中,按规定委托监理是新增的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因此,ABCD选项为正确选项。
3、下列选项中,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包括()。【多选题】
A.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B.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C.在执业范围外从事相关专业的执业活动
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E.介入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商务活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故选ABD。
4、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可同时担任两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不能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和工程技术经济咨询
C.可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执业
D.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故选D。
5、某工程由甲公司承包,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工程项目管理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都不是甲公司的职工,而是丙公司的职工。甲公司的行为视同()。【单选题】
A.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B.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C.与他人联合承揽工程
D.违法分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正确答案为B。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长开挖
C.管超前
D.强支护
E.晚封闭
B、单项工程
C、分部工程
D、单位工程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管桩基础。建 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 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 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了监理工程师 拒绝。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 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 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工令。
事件二:在工程施工进行到第7个月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G工作停止施 工1个月。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按期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赶工费索 赔。根椐合同约定,赶工费标准为18万元/月。
事件三:在H工作开始前,为了缩短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的异 节奏流水施工调整为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异节奏流水施工横道图如下图 所示(时间单位:月)。

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1)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发生工作联系,所以,拒收分包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对总承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是妥当 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妥当。
理由:因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不得对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而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 任,所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签停工令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B.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总承包单位对基础混凝土问题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对地面石材问题承担责任
D.总承包单位对基础混凝土问题承担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地面石材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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