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房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时间:2021-11-16


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已经结束,您考得如何呢?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分享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起来看看!

一、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1.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即《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2.新考试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新办法实施之后,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科。

此类考生如2020年有保留成绩且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按对应关系转化而来,而不是新考试办法通过参加考试取得的,所以其不能依据保留成绩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此类考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前三科成绩,参加《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二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考试。

同理,2020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如果有原土地估价师证书,也是两种选择:一是放弃保留成绩,申请免试;二是保留成绩继续有效,报四科中未过的科目。

3.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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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

A.转让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
B.赠与房地产
C.转让房地产
D.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上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

估价资料的保管期限是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到估价报告得到使用之日止。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某市 2009 年底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棚户区业主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面积相等部分不补差价,超面积按单价 2800 元/m2 补交房款。刘某将其在该棚户区的房屋出租给李某,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该房屋建筑面积 50m2,实际建筑面积为 60m2,其中 10m2 建筑面积为刘某 3 年前搭建的违章建筑。刘某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调换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80m2,其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 13.85 万元。
关于刘某申请安置房的房屋登记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预告登记
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刘某应当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C.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约定与刘某申请预告登记,刘某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D.房屋竣工交付后,刘某应当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情形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预告登记。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有( )。

A.国家和地区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长远规划

B.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同等效力的文件

C.国家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等

D.自然、地理、气象、水文地质、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E.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及安置标准

正确答案:ABCD
[答案] ABCD  除了选项A、B、C、D外,可行性研究的依据还有:
(1)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指标、要求等资料;
(2)国家所规定的经济参数和指标;
(3)开发项目备选方案的土地利用条件、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备选规划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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